3 水價改革與灌區效益分析
3.1 水價改革有利于刺激灌區農業效益的增長 隨著水價體系的改革,供水價格不斷調整,促使農業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效益不斷增長。夾馬口灌區92年以前,主要靠政府部門管理,水價便宜,作物種植結構以小麥為主,小麥種植面積70%以上,平均畝產值收入僅800元左右;92年-97年,隨著水價的上調,產業結構的調整,蘋果面積有所增加,平均畝產值達到1000元;97-2001年,供水價格經市物價局批復核定,調到現行水價后,灌區種植比例發生巨大變化,以棉花、蘋果、經濟林等高效作物為主,小麥僅占7.5%,平均畝產值達到1800元?梢钥闯,通過水價杠桿作用促使農民進行高產值作物品種調整,促進了農業效益的增長,加快了農民脫貧致富的步伐。
3.2 水價改革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單位運行效益 從體制上看,水利工程單位屬于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若水價不能到位,回收水費只能夠支付管理人員工資,工程單位就沒有什么經濟效益,利益可講。水價體系改革和逐步調整,可以大幅度增加工程單位水費的收入,使經營單位有了周轉資金和主動權,能夠在保證職工隊伍穩定的前提下,對工程維修養護、除險加固,使工程進入良行運行軌道。因此,只有合理提高水價,才能使灌區工程經濟效益增加,更好地促進灌區水利的發展,提高灌溉的保證率。
3.3 水價改革有利于灌區灌溉調節管理 新水價體系的形成,灌區管理單位掌握了供水主動權,有利于用水市場的管理。例如夾馬口灌區近年來,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主要以經濟林,棉花、蘋果為主,小麥面積非常少,春、夏澆用水集中,冬澆用水量極小。這就給工程單位提出了新要求。在作物需水季節,在較短的時間內要集中、及時、足額供水。這樣到了用水高峰期,灌區用水市場比較混亂,經常出現為爭水吵鬧、打架等惡性事件。如果利用新水價體系,就可以緩解這一矛盾,在用水集中,緊張的情況下,水管單位可以利用浮動水價來適當抬高水價,減少用水需求。在用水低谷的情況下,水管單位可以適當下調水價,鼓勵農民用水,調動用水者的積極性,既能穩定用水市場,又能利用調峰水量擴大灌溉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