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遇有豐水年,職工生活難以保障 水利工程單位屬于公益性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灌區的主要經濟來源就是靠回收水費。由于水價成本不斷增加,收入水費除了支付電費、人員工資和必要辦公費用外剩余無幾,遇到豐水年,灌區風調雨順,加上夾馬口灌區是純農業灌區,不上水管理局就沒有收入,沒有財政補貼,沒有其它經濟來源,灌區正常運營就更加艱難,職工生活難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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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區水價體系改革構想
2.1 水價體系改革的必要性 水價體系的改革是關系著一個灌區整體效益發揮的關鍵因素。在大部分灌區內水費核定和水費計收中存在很多問題,都反映出灌區不按供水成本確定水價,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管理經費短缺,收入水費僅能維持人頭經費和日常維護。水價改革不到位,灌區根本談不到維修改造和大整大修,灌區正常運轉步履艱難。
按照《水利產業政策》規定,根據國家的水價政策和成本補償、合理收益的原則。通過水價體系改革。使供水價格調整到成本水價,灌區管理局才能增加經濟效益,充滿活力。從一定意義上講,水費收入就是灌區管理的生命線,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和加入WTO,水價體系的改革勢在必行。
2.2 水價體系改革構想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對價格體制改革分為國家定價、浮動價格、市場價格三種形式、三個階段。灌區水價體系面臨的問題,一方面農業灌溉用水是公益社會行為,體現在為農業服務和補貼,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灌區供水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工程為國家投資修建,主要服務農業的抗旱增收。因此,灌區供水價格不可能放開實行市場價格。另一方面灌區管理和用水面臨著體制改革、走向市場的趨勢,由國家補貼輸血到自體造血良性循環的過程,作為市場機制核心的價格體系,是最活躍和關鍵的因素。而現行的水價是國家定價的固定價格,這無疑束縛了灌區的改革和發展。鑒于上述原因,筆者認為灌區水價應采取固定水價和浮動水價相結合的混合水價體系,稱之為新水價體系。其中固定水價由物價部門按供水成本批復,浮動價格范圍根據豐枯水年變化、年內供水季節、供水高峰低谷、供水市場、供用水均衡等因素由物價部門確定,由此建立灌區水價形成、調控體系。從而既保證灌區農民利益不受損害,又為灌區利用市場機制進行改革管理提供活動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