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9年1月起,邢臺市將執行調整后的供水價格,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1.57元調整為1.80元。
根據邢臺市物價局近日發出的調整城市供水價格的通知,居民生活用水、其他行業用水、特種行業用水價格調整為: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由1.57元調整為1.80元;其他類用水價格(行政事業、工業企業、商業企業、賓館餐飲業服務業)合并調整為3.80元;特種行業用水價格調整為11.00元;城市低保戶生活用水,每戶每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含)之內,按1.57元收取,超出部分按1.80元收取。
據悉,隨水價征收的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仍按原來規定標準執行,也可按照行政執收單位委托的項目和標準進行征收。調整后的供水價格于2009年1月起執行,即2008年12月25日抄表后執行。
另外,自明年1月起,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也將調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由0.45元調整為0.65元。城市低保戶以每戶每月用水5立方米計算,5立方米以內(含)按調整前污水處理費標準(0.40元)征收,超過5立方米以外的用水部分,按調整后的標準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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