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4月1日起,正式調整污水處理費和自來水價格,調整后,居民生活用水總水價為2.60元/噸,工業用水總水價為3.00元/噸,特種用水總水價為4.80元/噸。
新的水價標準從4月1日起執行,4月1日起第一次抄表仍按調價前的價格執行,第二次抄表按調整后的價格執行。
據了解,本次水價調整主要由污水處理費和區域供水基本水價兩部分組成。污水處理費是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江蘇省“十一五”水價改革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進行調整的。調整的標準是,將居民用水和工業用水污水處理費由1.00元/噸上調0.15元/噸,調整到1.15元/噸,特種用水污水處理費標準則不作調整。
區域供水自來水基本水價是結合吳江華衍水務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實際,并通過聽證會征求社會各方的意見而作出的。調整后,居民用水基本水價由1.14元/噸上調0.27元/噸,調整為1.41元/噸;工業用水基本水價由1.34元/噸上調0.37元/噸,調整為1.71元/噸;特種用水基本水價由2.79元/噸上調0.62元/噸,調整為3.41元/噸。
為使這次自來水價格調整不影響低保對象生活,我市提高了對低保對象及享受低保同等待遇的特困職工的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由原每月每戶10元提高到每月每戶15元,此項補貼仍由民政部門負責發放,在污水處理費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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