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質標準施行可能面臨三大挑戰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秘書長 邵益生
2007年7月1日,國家新修訂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正式施行,延續21年之久的老標準(GB 5749-1985)終于完成了歷史使命。新標準規定的指標由原來的35項大幅增加到106項,部分指標的限值也更加嚴格了。應該說,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對于保障人民的飲水健康、提升人民生活質量具有重要現實意義。然而,就目前的水源污染形勢、供水設施條件、技術管理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現實狀況看,施行新標準可能面臨三大挑戰:
首先是能否有效遏制水環境的惡化趨勢,并盡快改善水源水質?眾所周知,水源污染是飲用水安全的最大隱患,保護水源是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根本途徑。通常情況下,沒有合格的水源就難以生產出合格的飲用水,當然在水源遭受突發性污染時,采取得當的應急措施也能使供水水質達標,但那畢竟是權宜之計,風險很大,代價也很高。然而,松花江、北江、太湖等流域相繼發生的重大水污染事件,一再告誡我們水源污染的嚴重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如針對這次太湖的水污染事故,溫家寶總理作出重要批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開展多年,但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太湖水污染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確,我國的水污染形勢已非常嚴峻,有的甚至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造成的后果是嚴重的,最近幾年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多次調查結果也證明了這一點。據《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2004》公布的結果,2004年我國因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其中水污染的環境成本高達2862.8億元;另據有關資料分析,目前我國至少有30%的飲用水源不合格,有近4億城鄉居民飲水不達標,由此產生的安全風險令人擔憂。如果以新的標準來衡量,問題將更加嚴重。
其次是如何盡快改造供水設施,提高凈水技術、工藝和管理水平?在水源水質沒有得到根本改善之前,供水系統便成為飲用水安全保障的關鍵所在,而這個過程可能會非常漫長,供水企業將面臨巨大挑戰,可謂是任重道遠,步履艱難!難的不僅僅是工藝技術問題,還有設施改造的投資問題,有了投資還需要有足夠的時間去實施,其后,供水成本也會隨之上升,水價格上漲壓力也會增大。據有關專家分析,若在現有的常規工藝基礎上增加臭氧、活性炭、膜等強化或深度處理,可基本保證出廠水水質能夠達標,但需增加制水成本0.3元/m3左右,再加上配水管網、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等需要增加的投入,供水的總成本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另據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城鎮絕大多數供水設施不能滿足新標準的要求,配水管網和二次供水設施的差距更大、隱患更多;農村的供水設施非常簡陋,農民飲水的達標程度基本上取決于水源水的狀況。如果嚴格按新標準的要求來衡量,目前絕大部分人口的飲水都難以達標,正因為如此,國家在頒布實施新標準時,給出了一個五年的寬限期,即將飲用水全部達標的最后期限推遲到2012年7月1日。同時考慮到我國不同地區水源狀況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差異性,作為過渡性的安排,允許各省級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非常規檢測項目的具體實施方案。然而,五年的時間并不長,供水企業面臨的挑戰顯而易見。
第三是如何快速提高水質檢測能力,進一步加強政府監管力度?水質標準提高后,檢測能力跟不上,也就無法判斷水質是否達標,執行新標準便成為空話。事實上,供水企業指導生產需要檢測數據,政府部門監管需要監測數據,廣大消費者也期望了解水質狀況。因此,提高水質檢測能力和監管水平與改造供水設施同樣重要,也是施行新水質標準必須同步完成的重要任務。然而,目前我國大多數供水企業的水質檢測能力都不高,截止到2005年,在全國幾千家供水企業中,只有43家重點城市的規模較大的供水企業具備《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85)中規定的35項指標的檢測能力。其中,供水能力超過100萬m3的企業實際能夠檢測的項目平均為57項,供水能力低于10萬m3的平均只能檢測26項,大部分縣城以下供水企業尚未配備基本的水質監測設備,甚至不能對常規水質指標進行監測?梢钥隙ǖ卣f,供水企業普遍較低的檢測能力將嚴重影響新標準的實施進程,水質標準提高必然對水質的檢測方法、藥劑、儀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必然會增加企業的成本支出。如目前檢驗一個水樣即對全部106項指標進行檢驗的費用高達1.5-2萬元,這筆費用已經不低,但添置相應的儀器設備的費用更高,如何消化這些費用,如何整合社會檢測資源,如何提高檢測設備的利用效率等,不僅是擺在企供水業面前的一個難題,也是各級政府需要認真研究并妥善解決的問題。
總之,城鄉供水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供水行業是公共服務行業,全社會要共同應對挑戰:各級政府應履行更多的社會責任,供水企業應承擔更重的保障任務,消費者應自覺交納水費并爭做節水減污的模范,行業協會要做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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