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08年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
績效評比申報單位進行復核的通知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城鎮供水排水協會及各參評單位:
2008年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績效評比活動自評與復評推薦工作已結束,根據計劃復核工作將于2008年9月-10月進行。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現場復核時間:2008年10月8日開始,具體到達各參評單位時間,由各復核組另行通知,請各參評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各復核組務必在2008年10月20日前完成復核工作。
2、為統一標準,全面做好此次復核工作,9月16-17日各復核組組長在北京集中進行培訓。9月16日報到。
地點:北京排水集團培訓中心
3、復核范圍
第一類(40萬噸/日以上)污水處理廠全部復核
第二類(10萬噸/日以上)復評得分在前二十名的污水處理廠全部復核另抽檢三座污水處理廠
第三類(10萬噸/以下)復評得分在前二十二名的污水處理廠全部復核另抽檢六座污水處理廠
4、復核期間復核組成員的交通費及食宿費由接待單位負責,但不得超標。
5、各參評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復核組成員贈送禮品、紀念品,違者取消參評資格。
二○○八年九月三日
抄送:建設部城建司水務處,有關省(區)市建委(建設廳),市管委,各復評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