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節水型城市 實現可持續發展
烏魯木齊市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首府,全疆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由于受地理、降水等自然條件的限制,屬于典型的資源性缺水城市。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我市資源節約型城市建設步伐,緩解水資源短缺壓力,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烏魯木齊市自2005年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在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的指導下,緊緊圍繞創建節水型城市目標,積極開展節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完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體系
我市十分重視城市涉水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的建設,先后頒布實施了《烏魯木齊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烏魯木齊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在此基礎上制定和執行了《烏魯木齊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關于嚴格執行〈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標準〉的通知》《關于新改擴建設項目嚴格實行節水、再生水“三同時”的通知》《關于加強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的通知》《關于在全市推廣節水型用水器具、禁止使用淘汰用水器具的通告》《烏魯木齊市節水型企業(單位)考核標準》《烏魯木齊市創建節水型居民小區考核標準》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使我市用水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二、加強水政執法力度,節水執法落實到位
我市還不斷加大涉水執法檢查力度,面向全社會聘請了義務節水監督員,設立了浪費用水舉報電話,對公共場所和企業(單位)使用淘汰用水器具、浪費用水等行為以及潔具銷售市場進行節水執法檢查,加大對洗車場(點)的監督檢查,對不使用循環用水設施的洗車場(點)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目前全市300余家洗車場(點)全部使用循環用水設施,同時督促用戶做到用水計劃到位、節水目標到位、節水措施到位、管理目標到位。
三、開展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活動
制定下發了《烏魯木齊市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考核標準》,在創建活動中,我們堅持以點帶面,在各區選定650多家企業(單位)、居民小區開展創建活動,定期深入企業(單位)和居民小區,推廣節水先進技術和創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促使企業(單位)、居民小區,合理用水,一水多用。通過開展創建活動全市企業在保持產值增加的同時,用水量呈明顯遞減趨勢,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7%。機關、學校、賓館和居民小區用水量明顯下降。全市有415家單位和小區獲得轄區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稱號,52家節水型企業(單位)、居民小區先后獲得市、自治區表彰和命名,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達到46.87%。
四、強化宣傳,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群眾節水意識
每年“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3.22世界水日”、“中國水周”、“6•5世界環境日”等重大涉水活動期間,我市通過廣泛開展大型節水宣傳活動20余次、節水知識競賽1次、節水經驗交流會25次、節水板報巡展2次、中小學校節水征文比賽1次、節水宣傳咨詢點300余處、媒體節水公益宣傳若干、發送宣傳資料26萬冊(張)、設置節水宣傳欄等,大力進行節水宣傳。利用街道、社區、居民小區宣傳欄張貼節約用水宣傳掛圖,使節水宣傳延伸到千家萬戶,為創建節水型城市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有利條件。通過持續不斷的廣泛宣傳,全市各族人民群眾的節水用水意識有了明顯增強,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等創建節水型機關(單位)、企業、社區已蔚然成風。
五、注重再生水回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烏魯木齊市非常重視再生水回用工作,制定實施《烏魯木齊市節水綜合規劃》和《烏魯木齊市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規劃》,在處理形式上采用集中處理與分散處理相結合。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建設污水處理工程,先后建成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8座,其中政府投資建設污水處理廠5座,總設計規模為36.5萬m3 /日。企業自建污水處理廠3座,總設計處理能力5.08萬m3/日。烏魯木齊市在再生水回用和污水資源化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再生水回用用于荒山綠化,生態、社會效益顯著。雅山污水處理廠、虹橋污水處理、頭區污水處理廠、七道灣污水處理廠的建成,極大地保障了綠化用水需求,周邊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同時減少了對水源污染;再生水用于農業灌溉,增加了供水量,減少地下水開采量,緩解地下水超采、地下水位持續下降局面。
二是再生水回用用于生態保護,為烏魯木齊河下游生態環境保護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是再生水進行深度處理為工業提供新水源。污水廠深度處理后的水作為米東工業園區、華電集團烏魯木齊熱電廠、神華煤矸石電廠、中泰化學提供工業循環、冷卻、生活雜用、綠化和景觀用水水源;建設再生水示范回用站7座,處理后的再生水回用于小區的綠化和生活雜用。再生水的有效利用,優化了水資源配置,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我市在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全面貫徹國家節水方針政策,做好城市節水工作,加快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努力把我市建成宜業宜居、生態良好、空氣清潔、充滿活力的現代化文明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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