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
促進城市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在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解振華
(2011年9月2日)
(根據記錄整理)
同志們:
今天,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這里聯合召開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會議,主要議題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中發[2011]1號)文件精神,認真總結開展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以來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分析當前節水面臨的形勢,研究部署下一步推動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并為第五批國家節水型城市授牌。首先,我代表國家發展改革委向獲得“國家節水型城市”稱號的57個城市表示衷心地祝賀!向為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付出辛勤勞動的同志們表示誠摯地問候和衷心地感謝!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創建節水型城市的重要意義
我國是一個水資源短缺的國家,人均水資源擁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而且水資源分布時空不均。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用水需求大幅度上升,水資源短缺已成為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之一。目前全國平均缺水量超過400億立方米。黃河、淮河、海河、遼河等流域人口、經濟總量和耕地面積分別為全國的38%、37%和41%,但水資源量僅為全國的9%。由于干旱少雨等原因,我國西北、華北地區一些地方飲用水得不到保障,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
我國一方面水資源供需形勢嚴峻,另一方面利用方式卻粗放、用水效率低、浪費嚴重。目前,全國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約為發達國家的5~8倍,盡管我們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產業結構不同,但差距還是比較大;全國城市供水管網漏損率平均為15%左右,有的城市高于20%。浪費寶貴的水資源,有的地方大量廢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江河湖庫,帶來嚴重的水污染,加劇了水資源的短缺。節水是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徑。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今年初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7月又召開了中央水利工作會議。胡錦濤總書記強調,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是事關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和中華民族長遠發展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迫切需要,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增強抵御自然災害綜合能力的迫切需要。胡錦濤總書記為我們做好節水工作指明了方向。我們必須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節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節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實抓好。
“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是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日益突出,特別是資源環境約束日趨強化,水資源供需矛盾將更加突出。“十二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加強水資源節約,建設節水型社會。加強城市節水用水,提高工業用水效率,促進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和居民生活用水。目前,我國有近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660個城市中有400多個城市缺水,170多個城市嚴重缺水。城市節水是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方面,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有利于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意義重大而深遠。
二、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為推動城市節水,2002年,原建設部與國家經貿委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目的就是通過創建活動,增強城市節水和全民節水意識;科學規劃和統籌管理城市節水工作;完善節水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建立健全節水管理制度;加強節水用水管理;推動節水技術進步,普及使用高效節水產品,從而全面提升城市節水的水平。
創建節水型城市以來,在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推動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和共同努力下,共有5批57個城市被授予了國家節水型城市的稱號。節水已成為城市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節水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節水管理法規和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激勵和約束機制正在完善,節水意識明顯增強,節水指標明顯好于全國城市的平均水平,創建節水型城市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促進了全國城市節水工作,起到了示范帶頭作用。2009年全國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為116立方米,比2005下降31.2%,城市用水的普及率由2005年的91.1%上升到2009年的96.1%,城市人均綜合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了10.6%,2006年到2009年間,以用水總量年均不足1%的增幅支撐了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剛才那幾個省和城市的介紹情況,節水的成效確實是非常的明顯。
各地在創建節水型城市工作當中,積累了許多寶貴的經驗。今天沒有講的武漢市注重節水的法規制度建設,先后出臺了《城市節水用水條例》、《水資源保護條例》、《地下水管理辦法》、《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節水設施管理規定》、《節約用水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計劃用水戶,用水計劃核定和考核分類辦法》等等,規范用水行為,為城市水資源合理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全市的節水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深圳市除了加強領導,建立共創共享的新機制之外,堅持把節水作為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將萬元GDP取水量作為產業導向目錄的核心指標,在產業準入中強化節水剛性約束,控制新增項目用水總量。將節水技術改造納入產業技術進步資金扶持范圍,優先支持企業淘汰高耗水工藝,推動清潔制造,實現循環利用。將節水與產品升級換代相結合,鼓勵發展節水新產品,建立節水產品市場準入制度,依法淘汰高耗水產品。為形成節水激勵機制,率先在全國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政策,推動水資源有償使用和差別化水價,通過制定不同用途、不同行業的供水價格,使水價格較好地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自來水供應成本。用“超量加價,多超多付”的辦法調控用水,使節水與市民、企業的切身利益密切掛鉤。根據再生水水質及用途,在與自來水價格保持適當差價的基礎上,通過減少水費,免收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等,擴大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的利用。今天發言的山東、江蘇等都介紹了很好的經驗。
我們要認真總結創建節水型城市的工作經驗,努力提高城市節水管理水平。當然,在創建節水型城市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多數城市缺乏系統的工作方案,統籌規劃不夠;剛才有的地方經驗,昆明市講得比較好,一個是依法節水,注重規劃的引導,然后切實實施規劃,也有相配套的一些政策,這樣的話,把節水工作規劃能夠很好的落實。有些城市把節水型城市的牌子看得比較重,抓創建工作不夠,往往拿了牌子后就松懈了;由于形勢變化,創建工作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亟需修訂,推動節水型城市創建的政策機制還需要完善。剛才仇部長跟我講,說我們將來的節水工作當中,特別是城市節水,我們要多研究一些配套的政策,特別是一些激勵性的政策、市場的機制,這樣可以更好的開展工作,建立更好的機制,鞏固我們節水的成果。
十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重點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規劃指導。我委在組織編制和實施“十五”、“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中都把節水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任務,提出明確要求。會同水利部、建設部編制實施了《“十一五”全國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會同海洋局、財政部編制實施了《海水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實施了《礦井水利用專項規劃》。
二是研究制定政策。我委積極推動水價改革,在全國開征水資源費,實行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有序推動城市供水價格改革。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研究制定了新稅法中有關節水優惠條款,對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等給予所得稅優惠等。
三是推廣先進節水技術。會同科技部、建設部、水利部等十部委,發布了《中國節水技術政策大綱》;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了三批《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節水設備(產品)》目錄;開展節水產品認證,推廣使用節水產品和器具。
四是支持重點項目。“十一五”以來,我委加大對節水和水污染防治的資金投入,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15億元,支持節水改造、再生水和礦井水利用、海水淡化等項目,拉動社會投資212億元,形成年節水能力27億立方米。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287.5億元,支持建設1355個污水處理廠及管網項目,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455萬噸/日、新增或改造管網長度4.15萬公里。
五是推進水資源循環利用。通過開展國家循環經濟示范試點,探索出了企業、園區、城市等不同層面水資源循環利用模式。高耗水試點企業實現了內部水的循環利用;園區實現水的分類利用、循環利用,有的實現了廢水“零”排放;試點城市將再生水用于沖廁、綠化、洗車,有的用于工業生產,提高了水資源利用效率。
六是加強基礎工作。與質檢總局組織編制發布了火力發電、鋼鐵聯合企業、石油煉制、棉印染、造紙產品、啤酒制造、酒精制造、合成氨、味精制造、 醫藥產品等10個高耗水行業取水定額和《節水型企業評價導則》(GB/T7119-2006)。建立了節水統計報表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發布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相關指標。
三、進一步深化創建節水型城市重點工作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提出,到2020年,全國年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6700億立方米以內,城鄉供水保證率要顯著提高,城鄉居民飲水安全要得到全面保障,萬元國內生產總值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要明顯降低。實際上,在水的問題上,也要開展實行總量的控制,今年的中央一號文已經提出了用水總量控制的指標。"十二五"又提出了一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指標。實際上既要有總量的概念,也要有相對的概念,逐步形成倒逼機制。所以,各地發展改革系統要積極配合住建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堅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綜合治理、節水優先、強化保護、量水而行”的要求,扎扎實實做好城市節水工作,深入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我們重點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優化產業結構。要根據水資源條件,確定城市發展規模,合理工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要嚴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高污染項目,禁止引進高耗水、高污染項目,嚴禁向西部地區轉移高耗水項目,新建項目要嚴格水資源論證。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產能,用先進適用節水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
二是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實現從源頭和生產過程減少水資源消耗;鼓勵廢水循環利用,提高用水效率,實現“零”排放;大力發展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及礦井水等非常規水源的利用;加快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三是抓好示范工程。“十二五”時期,我委將組織實施節水重點示范工程、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海水淡化示范工程,以及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示范海島和示范園區等。利用中央的投資支持一批重點示范項目,推動節水技術進步,帶動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
四是完善水價政策。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水價形成機制和水價體系。按照以建立有利于促進節約用水、合理配置水資源和提高用水效率為核心的水價形成機制為目標,深化城市供水價格改革。完善水價計價方式,理順水價結構,大力推進用水階梯式水價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妥善處理水價調整與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水平的關系。
五是推動公共機構節水。支持公共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水改造,加強用水節水管理,強化宣傳教育,推進創建節水型單位,實現三年內所有國家機關全部建成節水型單位的目標,發揮示范和表率作用。
六是研究重大問題。研究當前經濟社會發展中突出的水資源浪費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這是中央國務院要求我們和有關部門一起要研究解決的問題。如:洗浴、洗車、滑雪、高爾夫球場等大量浪費水資源的問題;如何從根本上解決城市管網損失浪費問題;采取哪些政策措施鼓勵沿海缺水城市開發利用海水淡化等。這是中央國務院的領導很關心的當前幾個突出的問題,我們下一步和住建部還有其他有關部門一起商量,針對這幾個突出的問題,研究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
同志們,水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深入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各級發展改革系統要積極配合住建部門扎扎實實做好城市節水工作,努力開創城市節水工作的新局面,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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