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是國際著名風景游覽城市和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是湄公河次區域旅游門戶城市。桂林市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約為390億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資源量為117億立方米,市區內人均水資源量為4920立方米。相對極度缺水城市而言,桂林的水資源總量不低,算是一個豐水城市。面對市情,市四大班子領導一致認為,創建節水型城市是進一步增強全民節水意識,構建節約型社會的有效舉措;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公用設施,增強城市功能的一個重要手段;是把我市建設成為最適合人類居住的生態城市的必要條件。水是桂林之魂,創建節水型城市對桂林實現科學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按照這個思路,我們結合南方城市的特點,堅持及早啟動,突出重點,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實城市節水工作。
科學規劃,健全法規。相繼出臺了《桂林市節約用水計劃用水管理暫行規定》、《桂林市城市地下水資源管理暫行規定》、《桂林市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和《桂林市城市房屋便器水箱監督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依法用水、節水、管水的法規體系。
抓好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臺、報刊、展覽、宣傳冊、標語牌等形式開展節水宣傳教育活動。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和全國城市節水宣傳周以及世界環境日之際,廣泛深入地開展節水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軍營活動。多次舉辦了節水知識學習班、節水知識競賽、節水文藝晚會、節水攝影和書畫展、節水萬人簽名、“宣傳節水、美化桂林”活動等活動。
實施用水定額制度,逐步擴大計劃用水管理范圍。計劃用水管理單位目前達到852個,計劃用水率達98.9%。
注重發揮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合理調整水價。早在2002年,就按居民生活、工業、行政事業、經營服務和特種用水5類用水,分兩步對水價進行調整到位;嚴格執行定額管理和非居民用水計劃管理;將水資源收費標準調整為原來的300%,強化用水單位和市民的節水意識。
積極開展創建節水型企業(單位)活動。1998年,我們就開始在全市計劃用水單位中選定具備條件的廣西師大等14個企事業單位進行節水工作試點。至今,全市已有23個單位被自治區表彰為節水型企業(單位)。
提高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推進污水利用資源化。目前,我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79.78%,污水處理回用率為22.35%。處理后的中水既可補入市內的兩江四湖作為景觀用水,還可作為綠化和農業灌溉、養魚之用。
大力推廣應用節水型器具、設備,采用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節水效率。“十五”期間,全市的賓館、飯店(單位)新裝和更換的節水型器具21045套(件),強制淘汰了不符合國家節水標準的用水器具。全市在節水技改項目上投入資金達7008萬元,其中財政補助貸款及專項資金28.5萬元。
積極做好城市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目前,城市規劃區內的自備井全部納入收費管理,每一眼井都建立了技術檔案。2001—2005年關閉了64眼自備井,按計劃圓滿完成了封井任務。我市自備井取水量已由1995年的3610萬立方米下降到2005年的1765萬立方米。
加強供水管網改造和檢漏工作,努力降低管網漏損率。加大對陳舊供水管網的改造,充實檢漏隊伍力量,設立清流報漏服務熱線,率先在廣西區使用統一的供水服務熱線號碼96332,每天24小時不間斷服務。開發了管網地理信息系統(GIS),2003年投入使用后,運行狀況良好,管道漏水報修及時率均保持在99.9%以上。
建立健全科學的節水統計制度和實施節水信息化管理。制定了《桂林市節水管理情況年報表》,建立了科學合理的節水指標體系,實行規范的節水統計制度。
通過創建節水型城市,也促進了我市的水環境綜合治理及水資源循環利用。我市的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為99.99%,城市水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特別是“兩江四湖”環城水系工程共截斷沿湖60多個排污口,每天分流2萬噸污水,通過“一溝兩渠”從漓江上游將清潔的江水引入內湖,10天一個循環,內湖之水又回流到漓江,水質始終保持在國家地表水2—3類標準,可供旅游船只航行和農田灌溉再利用。這項工程從根本上改善了桂林市中心城區的水生態環境,再現了“一水抱城流”的壯觀勝景,構建了桂林旅游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