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創城成果 推動城市節水工作向縱深發展
上海市計劃節水辦公室
根據建設部的部署,上海市政府及時提出了鞏固節水型城市創建成果,加強節水型社會(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極大地促進了城市節水工作的開展。為加強領導,調整了市節約用水辦公室組織,保留了上海市計劃用水辦公室機構,從體制和機制上保證了節約用水工作的開展。對《上海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經過數次修訂,轉入報批階段,與此同時,相繼出臺了《節水型機動車清洗設備使用管理辦法》等一批規范性文件。在市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保留了“用水計劃審批”和“建設項目節水設施方案的審核”事項。凡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設項目必須先辦理節水項目“三同時”行政審批事項,再落實用水計劃,目前全市月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單位用水都在按此規定執行。為了保證計劃用水管理的全覆蓋,我們每年對新用戶的工作列入管理部門的考核范疇,目前全市計劃用水率達95%以上。積極做好超計劃加價水費的征收工作。2006年,全市共征收超計劃加價水費7000余萬元。在嚴格落實原有用水定額標準的基礎上,重點開展對行業用水定額的修編工作,相繼完成了學校、賓館和醫院等主要非工業行業的用水定額修編(正在申報地方標準)。今年起正在開展對主要工業行業的用水定額修編。
統籌調度,推進集約供水,減低漏失。2004年起,在青浦東部兩鎮、松江東北三鎮和寶山區、奉賢區、嘉定區,采用由就近市屬公司逐步切換和全面接管、區屬骨干企業就近全面接管的方式,全面推進集約化供水工作,其中資產處置原則是國有資產無償劃轉,需要階段性使用的設施采用零租賃;人員安置原則是區級自來水公司的職工全部接收,鄉鎮水廠按每萬m3配置10人(市屬供水企業為8人/萬m3)的原則吸納;投資補貼原則是由區政府適當補貼。截至2006年底,共關閉了60口地下深井,完成了閔行區浦江鎮的集約化供水體制改革,在寶山、金山、奉賢等區縣推進了集約化工程的實施,共關閉了33座水廠,新增受益人口77萬人,新增集約化面積860平方公里。上海市供水集約化工程累計已經關閉水廠64家,累計受益人口達到了128萬人,集約化總面積達到了1350平方公里。
2004年,本市調高了排水費收費標準,同時開始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以鼓勵節約使用與循環利用水資源。新的收費標準打破了原先所有用戶按照一個標準收取排水費的做法,將用戶劃分為居民用戶、機關事業單位、一般排水戶和重點監測戶四檔,并根據排放污(廢)水的性質實行分類計價,拉開差距。在此次調價中,對居民用戶排水費實行“階梯式”水價,充分體現了多排放多付費的原則,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節水意識,鼓勵居民合理用水、節約用水。2003年5月1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的《上海市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凡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支付水資源費。通過征收水資源費,取水戶和用水戶逐步樹立起水的資源性理念,提高了廣大市民保護水資源的意識,至2005年底累計征收水資源費約2.5億元。按照完善價格機制,改進計價方式,加強政府監控,促進節約用水,提升服務水平的總體思路,擬定了水價調整方案。
加強節水型社會(城市)建設是一項面向全社會、全覆蓋、全過程的節約用水示范工程,也是一項全新的工作,為了使這項工作健康開展,我們在《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以點帶面的方法,選擇了一個行政區,二個工業園區,十個校區,二十個社區,一百家企業(簡稱“12121”)作為試點,開展示范建設,目前試點單位已確定,并擬定了相關的實施方案。在2005年底立項了“上海市建設節水型社會對策措施研究”課題,為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提供技術和管理依據。課題組對國內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地區的考核標準及辦法進行了調研,以小區問卷調查形式對上海市居民生活用水節水情況的問卷調查及分析,召開了校園用水節水情況調查和座談會,修訂了企業用水節水情況調查和節水型企業標準,調研了部分工業園區用水節水情況,還參加了浦東新區節水型社會規劃中的節水指標制訂工作。目前已初步編制完成節水型社區(小區)、節水型校區、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節水型區縣考評指標及方法。這些考評指標及辦法將作為上海市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的重要依據和技術指標,對于全面推進本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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