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十一五節水社會建設規劃"發布
建設節水型社會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浙江省水資源問題的重要途徑。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戰略決策,提高我省全社會的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由我廳為主組織編制的《浙江省“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日前已由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建設廳、浙江省經貿委共同發布。
《浙江省“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按照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通過對我省節約用水現狀的分析,確定了“十一五”期間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目標和任務,確定了節約用水的重點方向和工程措施,提出了以制度建設為主要抓手的節水型社會建設的具體要求和保障措施,是指導我省“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行動綱領。
《規劃》提出“十一五”節水型社會建設的目標是:以水資源的科學規劃、合理開發、優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護為基礎,以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為目標,著力進行制度建設,形成以經濟手段調節為主的多層次水價體系和科學合理的節水機制,建立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的節水型社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社會效益,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創造優良的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同時提出了到2010年的節水指標。
《規劃》認為,節水型社會建設的核心是制度建設,一是要建立協調、高效的水資源統一管理體制;二是要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三是健全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科學的水價形成機制;五是完善用水統計制度;六是建立節水產品市場準入制度。《規劃》針對我省水質型缺水的狀況,提出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環境綜合整治等水資源保護體制機制建設的內容。
《規劃》針對“環太湖、環杭州灣”、“沿海地區”、“金衢麗”不同區域提出分類節水指導措施,提出了農業、城市、工業、非傳統水資源等重點領域的節水措施,并安排了重點項目。
《規劃》強調,節水型社會建設是一項全社會參與的系統工程,各級政府要部署本地區推進節水工作,組織協調各方力量,保障節水型社會的順利進行。
來源:浙江水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