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是反映商品水的價值的一種經濟杠桿,水費是城市水工業企業(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企業)的重要經濟來源,是這些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也是影響水資源有效利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要真正實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積累、自我發展”,城市供水的價格和構成中就要對城市供水和污水處理行業進行合理補償,包括對水廠的制水成本和管網運行成本的補償,固定資產折舊和利息的補償,以及企業的合理利潤水平等。因而水價結構和價格水平是水價構成的兩個重要方面。水價的價格水平可以根據成本測算加以解決。本文就水價結構參考國內城市和國際慣例進行分析,以探討城市供水的合理水價結構。
一、城市供水水價結構制定的原則
一是滿足水工業企業自身成本回收的需要;二是在制定水價標準時水價結構應盡量與國際慣例接軌;三是要考慮當地的水資源供需現狀和利用現狀,水工業企業的成本回收狀況,居民收入等基本情況;四是水價結構應簡單明了。
二、國際上通行的水價結構分析
四種國際上比較通行的水價結構形式。1998年新加坡實行一部制累進水價的標準。1998年澳大利亞悉尼市實行兩部制單一水價的標準。
。 一部制水價
在這種水價結構中,所有的水費均由用戶所消費的水量多少決定。水工業企業的基建投資、管理運行費用和利潤、稅收等各項支出均由該水費反映。我國目前采用的水價結構基本上均屬這種水價結構。這種水價結構的優點是所有用水戶均根據所消費水量支付水費,而不管水工業企業為用戶提供服務的基礎投資多少、用水戶的用水水平是大是小等其他條件。因此水價結構簡單,易于為用戶理解和接受。缺點是對水工業企業而言,由于水費全部由售水量決定,從而水工業企業的基本收入來源受用水市場的波動影響較大。
2.兩部制水價
兩部制水價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固定水價,二是計量水價。固定水價,在一些國家又稱為水工業企業的服務費,該部分水價反映了供排水和污水處理方面的基礎建設和管理投資。
固定水價的優點是:易于測量和管理,保證了水工業企業的基本收入來源,從而有利于水工業企業的自我發展。
固定水價的弱點是:這種水價結構削弱了水的需求管理中水的價格杠桿作用,從客觀上鼓勵用水小于最小月用量的用戶多用水,而不管他們是否需要這部分水。
計量水價是由用戶所消費的水量多少決定的,反映供水成本和利潤,是兩部制水價中的變動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