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單一水價和累進水價
在以上一部制水價和兩部制水價中,每一種又可以采用單一水價和累進水價的結構形式。單一水價就是對同一類用水戶采用相同的水價標準,而累進水價就是對同一類用水戶根據用水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水價標準,又稱階梯式水價。如:新加坡的水價結構中非生活用水和船上用水,采用的是單一水價結構,而生活用水采用的是累進水價結構。累進水價又有累進加價和累進減價兩種形式。其中累進加價的形式是許多國家普遍采用的水價結構形式,也是我國有關政策法規上規定應當采用的水價結構形式。累進加價制度的優點,一方面保證了低收入家庭生存用水需要,同時也鼓勵高收入家庭節約用水,但也有缺點,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水商品市場中水價格杠桿的作用。因此,需要配合比較完善的水表系統、收費系統。
三、中國城市水價結構分析
現階段中國大中小城市普遍采用的水價結構是一部制單一水價結構,尚沒有采用二部制水價結構的城市。
1.水價的組成
從天然水源(地下水、地表水)到供給用戶,最后經城市污水處理廠流出城市或回收利用的過程,決定了城市水價組成中的以下幾個主要要素:
。ǎ保┧Y源費(對地下水而言),原水費(對地表水而言)是供水企業開發水資源而向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而對城市水資源而言,水資源費正是協調地表水資源和地下水資源合理利用的一個價格杠桿,通過征收合理的地下水資源費,一方面可以促使供水企業多開發利用地表水資源,從而可以緩解一些大中城市地下水過渡開采的現狀,另一方面也促使人們認識到水資源緊缺的現狀,從而提高節水意識,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
。ǎ玻┹斔、制水、配水費是供水企業實現從水源水到用戶水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供水企業的運行管理費用、固定資產折舊、人員工資等費用,可通過供水企業的成本核算獲得。這部分費用通常被稱為基本水價(或同水資源費一起稱為基本水價)。
。ǎ常┪鬯幚碣M是隨著人們節水意識的提高,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在近幾年逐步開始征收的一項費用,如廣州市于1998年1月,石家莊市于1998年7月開始征收污水處理費。
由以上費用構成的水價是城市供水企業得以良性發展的一個重要保證。
筆者認為,隨著水商品市場的逐步形成和完善,當水價處于一個較合理的價位要求的時候,水價的組成將相對簡化,只包括水資源費(原水費)、輸水、制水、配水費、排水費和污水處理費,而不在包括為城市公用事業建設、水工業的擴大再生產等事業而征收的附加費,從而我國的水價結構將逐步向國際上通用的結構靠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