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資源,從我國實際出發,保證經濟的安全運行,必須大力節約用水,推進水價改革,使水的價格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應成本。由于水價與節約用水方面的問題相當突出,水價總體水平偏低,市場秩序、供水管理體制滯后,用水效率不高以及社會上節水意識不強,水資源浪費嚴重已成為制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縱觀我國水價改革過程,供水單位的財務負擔及水資源的稀缺性是水價改革的根本誘因?梢灶A計,隨著今后我國各部門用水的增加,水價還會進一步提高,對農業用水和農業發展會帶來更為嚴峻的考驗。加大農業節水投資力度是今后國家水資源政策的必然選擇。
一、兩步制農業供水價格的現狀與存在的弊端
(一)農業供水價格現狀
我市現有水利工程:武都引水工程和都江堰人民渠七期水利工程,實行的兩步制水價,基本灌面配基本水量,實行基本水價,超計劃水量,實行超計量水價。農業提灌減半計收水費。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庫實行自流灌溉,放長流水按畝計收水費。中型水利工程每畝水費20-42元不等,小型水庫20-35元不等。
農業水價管理:水利工程供水價格采取統一政策、分級管理方式,區分不同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據此規定,水價管理有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兩種形式。
我市武引灌區農業水價由省物價局、省水利廳制定,實行兩步制水價,計量水價和終端水價;都江堰人民渠七期工程在綿陽境內的農業水價省上委托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終端水價。中型和小型工程農業水價,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分別制定。
(二)農業水價管理與水費征收現狀
我市農業水費收取有三種形式:一是由水管單位直收、開票到戶;二是由水管單位委托鄉鎮統收、代收;三是由農村用水協會收取。目前較為普遍的辦法是鄉鎮代收。主要有兩種類型:
一類是鄉鎮將水費分解下達到各村,進入末級渠系后各村根據自身特點采取多種方式分攤水費,有按田地
等次和受水情況進行區分,按比例分解下達;如一類田、地按終端水價1畝的標準水價全額承擔,二類地區按80%承擔,三類按65%承擔。也有按種植類別和產量分攤;還有按個人承包土地面積計算人均分攤水費等多種方式。根據水管單位下達的面積水量、水費,由各鄉鎮、村、社在不超過終端水價的限額內,分解到農戶。這種方式較好的維護了終端水價的權威性。
二類方式是實行“順加法”,即水管單位將計量水費計算到鄉鎮和用水協會后,對從毛陡渠到農民田間發生的各項運行費用順加,各村預收預繳,最后分攤結算。這樣,如果天旱或原有小型蓄水工程未正常發揮作用或該地區本身缺水,農業供水終端水價就會突破限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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