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九五”計劃實施以來,國務院將“三河三湖”作為國家治理的重點流域、“十五”期間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峽庫區及上游、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今年又首次批準了《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自去年至今年5月,國務院陸續批復了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三峽庫區及上游、丹江口庫區及上游、黃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從治污項目、環境準入、飲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義,全面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全文]
重點流域社會經濟和現狀
水資源受到嚴重污染,水體使用功能下降甚至喪失,不僅加劇了我國北方地區和城市的缺水問題,還使南方相對多水的地區和城市形成了“水質型”缺水。水污染已成為我國面臨的最主要的水環境問題之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2010年全國GDP將比2005年增加43%以上,若不能實現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流域廢水排放量和COD排放量將增加約25%以上,各流域大部分水域已無剩余COD容量,如不采取強力措施保護環境,水域環境面臨繼續惡化的威脅……[全文]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
到2010年,要使淮河、海河、遼河、巢湖、滇池、黃河中上游等6個重點流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護,跨省界斷面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重點工業企業實現全面穩定達標排放,城鎮污水處理水平顯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環境監管及水污染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顯著增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