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機構兩年內與環保系統全脫鉤 治行業亂象
時間:2015-04-20 09:19:16 作者:李興麗 來源:半島都市報
36年來,環境影響評價(以下簡稱環評)制度的漏洞正在經受最嚴峻的挑戰。今年2月9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向環保部反饋巡視情況,劍指現行環評機制下的六大腐敗問題;3月25日,環保部發布《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方案》,直接對易發生不當利益輸送的“紅頂中介”開刀。在業內人士看來,改革成為解決環評腐敗任性、治理行業亂象的唯一出路。事實上,“紅頂中介”的退出工作已經悄然開展5年,與以往的過渡式退出“緩釋”治療不同,環保部此次開出的是一劑猛藥,這種自我“斷臂”的療法能否產生療效,仍需觀察。
“我們決不允許‘卡著審批吃環保、戴著紅頂賺黑錢’!毙氯苇h保部部長陳吉寧的表態引人注目。3月25日,環保部發布《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方案》,直接對易發生不當利益輸送的“紅頂中介”開刀,引來一片叫好。
按照方案要求,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脫鉤,環保部門在編及下屬企業聘任人員,全部退出環評機構,愿意繼續專職從事環評工作的,必須與直屬單位及其所屬企業解除人事勞動關系。
“如果選擇留在環保系統內部,所有的證都作廢了。”在青島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連生看來,環評改革,“到了二選一的時候”。
作為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程序,卡住污染企業落戶,是設立環評的主要目的。環評,也被奉為“環保部真正的、最大的權力”。但現實中環評主要涉及的建設單位、環評機構、評估單位和審批部門四部門之間,有著各種利益關系,讓環評難以發揮真正的作用。
事實上,為了斬斷“紅頂中介”與其所從屬的環保部門間的利益關系,脫鉤改制早在2010就開展了試點工作,但進展并不順利。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透露,環評收入占環科院所收入的70%~80% ,是環科院所收入的大頭和“肥肉”,且相關工作人員多為事業編制,故地方在改革試點的推行中并不積極。試點期間,環保部出臺了“柔性”的過渡政策,即環科院所的人員在新成立的公司做環評,人事關系可保留在環保局。
“從面兒上看,這個公司和環保局沒關系了,但其實還是有股份等各種關系!惫┞氂谘睾D呈协h科院的一位環評師告訴記者,很多新成立的公司仍然在環保局辦公,“只是多了一個單位名稱!
作為環保部脫鉤改制首批試點中的“排頭兵”,從阜陽市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所(簡稱環科所)剝離出的阜陽市格瑞環?萍甲稍児驹鴤涫荜P注,但該公司總經理曹磊在4月10日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他們對于環評人員身份問題,也仍未解決,“多數應該會留在系統內!
與媒體對環評機構脫鉤的巨大熱情相反,環評業內人士大多反應平淡。
在西南某省一家民營環評公司供職的宋晨(化名)直言,“‘紅頂中介’脫鉤只是第一步,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凹词箼C構脫離了,人際關系還擺在那兒,運作的空間并沒有改變!
“如果寄希望于通過脫鉤根除‘紅頂中介’的利益問題,就拿錯藥方抓錯藥了!弊鳛閲鴥任ㄒ粚iT關注環評問題的公益組織,重慶兩江志愿服務發展中心主任向春也認同宋晨的觀點,“只要環保系統內仍有掮客暗中指定環評機構,‘紅頂中介’的問題就會一直存在!痹谙虼嚎磥,環評體制改革的本質是改變環評機構當下“夾心餅干”式的困境。
宋晨深知“夾心餅干”的滋味。
在從事環評行業近6年的宋晨看來,環評這個行業“腰桿不夠硬”,大概有一半的業主對環評單位是看不起的!皬臉I主那里拿錢,就決定了環評機構不夠獨立!杯h評機構對多數項目的評價初衷并非基于“對生態環境影響最小”,而是“業主需求”,許多業主確實十分有底氣地直言,環評就是走個過場,關鍵靠找關系“想辦法搞定環評驗收!
據媒體曝光,一些企業在與環評公司簽合同時,甚至直接將“必須保證通過環評審批”作為合同條款。被建設單位綁在一根繩上的環評機構為了最終獲得收益,不得不“進行運作”。在宋晨的經驗里,這種運作除了靠環評報告書之外,“最關鍵的還是要打點好關系!
“要和行政部門維持一定的利益關系,還要經營好評估專家的關系!彼纬勘硎,按照目前“報送、評估、報批、批復”的審批程序,評估專家的意見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環評報告能否通過,“在評審會前,會請專家幫忙‘把關’,給一些咨詢費,順便就把一些工作做了!
在重慶兩江志愿服務發展中心的調研員丁文章看來,不夠公開透明的評估環節加劇了環評機制的失靈。2014年,他們組織的一項針對全國技術評估機構的信息公開申請顯示,審查專家多數是當地環保部門和其事業單位的成員,有相當一部分就是環評師,“專家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封閉的評估系統也很少公開評估意見,接受外界監督,讓專家的意見容易淪為為建設方或政府背書。
理順建設單位、政府部門、評估專家三方關系,開展工作“才順”。“能夠做得好的單位,或者是有很強勢的關系,或者是靠長期的利益輸出!彼纬勘硎,環保局也會向建設單位推薦環評單位!叭绻麡I主直接去咨詢環保局,環保局一般會向建設單位提供一個名單,上面至少有三至五家,有時也會把本地的全部環評機構提供出來!备h保局關系比較熟的業主,環保局甚至會提供特定的環評單位,確保其通過審評。
在建設單位、評估專家和審批部門之間游走的環評機構受到多方鉗制,喪失了獨立、客觀的立場。除環評報告質量堪憂外,掛靠、出借資質等弄虛作假問題叢生。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辦公室副主任溫香彩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一些企業高價“買路”,只找與環保部門有關系的“紅頂”環評機構,這為官員提供了尋租空間,是環評腐敗高發的一個原因。
2014年,向春所在的重慶兩江志愿服務發展中心曾對全國數量居前的9個省份共5349名環評師逐一核對,發現供職在環境相關單位的重名者,高達16% 。而此前,他們通過多方信源對比,最終鎖定了129名涉嫌“掛靠”問題的環評工程師,向環保部舉報。此后,環保部對“掛靠”環評機構的62名環評工程師進行了通報,其中40人與他們舉報的人員重合。
向春告訴記者,現實中“掛靠”的環評工程師要遠遠多于這些數字。“最讓我們吃驚的是,有好幾個環評單位,一個全職的工程師都沒有,都是掛靠的。”他解釋,還有一些地方環保局主管環評審批的副局長,就直接“掛靠”在當地的某個環評公司,每年從環評公司獲得一定的收益。
在業內人士看來,比工程師掛靠危害更大的是環評機構資質掛靠—— 沒有資質的公司承攬環評項目,做好環評報告后,找有資質的環評機構簽字、蓋章。
“有的采取不法手段承攬業務,有的出借資質掛靠人員,有的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環保部環評司司長程立峰曾公開談及資質掛靠等問題,截至目前,環保部先后分6批處理222家違規環評機構和191名從業人員。但是,違規從業屢禁不止。
“現在借資質也很常見。”宋晨透露稱,其供職的公司并不具備化工類項目的環評資質,如果接了該類的項目,就需要“借資質”——“我們把報告做好發給他們審,簽他們的章,或者把我們作為協作單位!彼纬窟M一步透露,借出單位獲得的回報是“資質管理費”,“一個資質根據項目大小,從一萬到幾萬不等,視談判情況而定!
兩江志愿服務發展中心也注意到了潛在的資質掛靠問題。該中心近期即將公布的一項調查顯示,多家在全國各地開展業務的公司被當地的環保部門通報批評,這其中包括具有環保部背景的一個甲級資質公司!鞍闯@碇v,擁有環保部背景的這個甲級資質公司,在技術力量上是非常雄厚的,但它的環評報告質量和機構管理都比較糟糕,這就不正常!
這背后呈現的正是一個畸形的環評生態,即有資質的環評工程師和環評機構可能并未真正從事環評工作,而真正從事環評工作的人或機構可能并不具備資質,環評報告撰寫涉及的環境調研、監測、評估、驗收等多項內容的科學性、真實性也得不到保障。
“環保部真正的、最大的權力是環境評價,因為項目環評這一關過不了,后面什么手續都辦不了!痹瓏噎h保局首任局長曲格平對環評的解讀曾令無數環境人士向往。
為了讓環評長出“鐵齒銅牙”,環保部長陳吉寧已經作出四點整改承諾,包括嚴厲查處環評違法行為、限期脫鉤、下放審批權、強化監管和信息公開。
“環評改革的本質是如何破除行政的干預,實現環評獨立、公正!毕虼赫J為,環評機構脫鉤只是邁出第一步,接下來還要出臺配套政策“打組合拳”。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副理事長、環保部原總工程師楊朝飛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當前關于環評制度改革有兩種思路之爭:一種認為監管力度不夠,應當盡快修改《環評法》,繼續強化項目環評審批,嚴懲違法行為;另一種思路認為應該先革新頂層設計,再考慮修法。
在加強監督方面,長期致力于環評監督的重慶兩江志愿服務發展中心志愿者認為,這需要通過提高違法成本來落實。根據《環評法》,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限期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補辦環評因此被視為“變相鼓勵違法”,“相對于動輒上億的項目,即使是上限20萬的罰款,對建設方來講也是值得冒險的!
與強化環評監管相對應,以楊朝飛為代表的環評人士擁有另外一種改革思路: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包括弱化當前負擔過重的建設項目環評,用規劃環評和戰略環評解決企業的布局問題,強化排污許可證審批制度作為監管污染物排放的基本手段,減輕環保部門審批壓力,從而實現“簡政放權”目標。
環評的定位也被重新考量!艾F在業內也在探索,是否可以通過第三方機構成立基金,從而避免環評機構直接從建設單位拿錢,以確保其獨立地位。”丁文章說。
在兩種改革思路的討論中,通過信息公開、公眾參與實現“陽光環評”成為各方目前的共識!叭绻麑彶闃藴省Q策意見是明確、公開的,接受監督和追責,那無論你是什么身份,都很難尋租。”丁文章認為,建立類似香港環境咨詢委員會那樣包含技術專家、律師、社會公眾在內的評估組織,形成公開、透明的綜合決策,將有助于環評行業良性競爭格局的形成。
【紅頂環評】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是項目建設前進行的、對項目建成后造成的環境影響程度的預先估計,是環境保護的第一道閘門。由于大量具有政府背景的環評機構存在,使得一些環評報告成為企業建設項目的“買路條”,由此帶來環評壟斷、權力尋租等問題。這類有官方背景的環評機構,被稱之為“紅頂環評”。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透露,環評收入占環科院所收入的70%~80%,是環科院所收入的大頭和“肥肉”,且相關工作人員多為事業編制,故地方在改革試點的推行中并不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