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關注: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怎么有效監管?
時間:2015-02-06 08:29:42 作者:馬少俊 來源:中國環境報
江蘇省環保廳日前公布了第一批社會環境檢測機構名單,這批環境監測機構通過了環境監測業務能力認定,這預示著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將正式開始進入環境監測領域。
近些年,隨著環境問題日趨嚴重,環境保護工作也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重視,環境監測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難度也在逐年上升。僅僅依靠省、市以及區縣一級監測站的人力和物力,已遠遠不能滿足現實需求。逐步開放環境監測市場,引入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已成為環境監測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向。
然而,盡管第三方監測機構通過了認定,得到了官方的資質認可,但在第三方監測機構的監管上,仍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
首先,在機構的資質認定上。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是環境監測工作的生命線。要獲得真實而有效的數據,必須從多方面進行質量保證。包括從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儀器是否經過計量認證,采集、運送、保存及分析樣品是否按照標準進行等。而目前,很多地方尚未出臺對第三方監測機構的資質認定標準。
江蘇省已率先出臺了《江蘇省社會環境檢測機構環境監測業務能力認定管理辦法(試行)》,通過此項管理辦法對第三方監測機構進行資質認定,從資金、辦公場所、技術力量以及人員素質等多方面對其資質進行審核。除了對上報書面資料進行審核外,江蘇還對監測機構進行實地勘察,保證資料的真實和有效性。
借鑒江蘇的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地可以從兩方面提升資質認定工作:一是開發軟件申報系統,讓企業通過軟件上傳需要認定的材料,便于企業的申報和行政審核;二是組織資質認定專家小組。每家企業的資質認定,都由行業主管部門從專家組隨機抽出專家,進行現場勘查,核實資料,保證公平和公正性。
其次,在日常運營的監管上。目前,管理部門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對資質認定后的企業進行跟蹤管理。這就會造成一系列問題,如企業采樣按標準應采兩天卻采一天,沒法保證數據的真實有效性;與被測企業進行交易,更改數據等。
要破解這一難題,勢必需要各級環保行政部門和環境監測站進行有效配合,對其進行有效監管。行政部門制定配套的管理辦法和行業規定,從行政的角度,對第三方監測機構進行監管。加大對其違反規定、出具不真實數據的處罰措施。對相關違反規定的人員進行行業內的處罰,嚴重者禁止從事此行業工作。各級環境監測站要在技術上給予支持,不定期協助行政部門對第三方監測機構的日常采樣、分析等操作進行抽查,抽查記錄作為監管依據。
第三,在從業人員素質的管理上。建議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第三方監測機構的人員進行培訓和考試。通過考核,才可拿到上崗證。以此保證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專業知識符合要求。由于環境監測標準不斷更新,設置上崗證的期限設置非常必要。每到期限需進行重新考核,考核通過方能取得職業資格。行業主管部門在每年初排出考試計劃,安排考試。理論考試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監考,可以以紙面或者機考的形式進行;操作考核由主管部門組織考核專家組進行考核。從嚴對從業人員進行考核,保證從業人員能夠達到從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