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僅靠“提標”改造是遠遠不夠的!
時間:2014-12-04 09:33:00 作者: 來源:北極星環保網
城市大型污水處理廠本應是環保的最后一道“關卡”,但此前有媒體披露,有相當一部分污水處理廠因處理能力不夠,管網建設滯后等因素無法發揮處理污水作用,甚至淪為超標排放大戶。江蘇省環保廳“十一”前夕公布的“2013年度961家重點監控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結果”中,在列入黑名單的18家企業有10家為污水處理廠。
據悉,環保部正在聯合相關部門起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主要內容將包括工業廢水治理、市政供水及污水處理的提標改造、農村水處理等幾個方面。業內人士預計,該計劃的出臺將帶來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的預期十分強烈。
“從現在水污染的情況來看,提標是無奈之舉,但在提標過程中,仍有污泥處置、污水應急處置、環境監管等‘短板’待補。”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環保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通用咨詢投資有限公司董事薛濤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現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A標準。
而根據《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國家重點流域包括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黃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峽庫區及其上游、丹江口庫區及上游等10個流域!2010年,重點流域總人口占全國56.5%,面積占全國32.2%。在我國很多河流還是黑臭河流,湖泊整體水質還是V類或者劣V類水體。在這種情況下,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已經非常必要!北本┦惺姓こ淘O計研究院原副總工程師杭世珺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如是表示。
此外,水資源短缺的現狀也逼得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我國水資源人均占有量2240m3,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水資源地區分布也很不平衡,目前有16個省(區、市)人均水資源量低于嚴重缺水線!耙虼碎_發符合標準的再生水作為第二水源十分必要!焙际垃B表示。
“水環境容量的所剩無幾,使得污水處理廠提標成為必然!毖缡钦f。
專家表示,在2012年以前,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指標較多,包括糞大腸桿菌、氨氮、總磷、懸浮顆粒物、重金屬等;從2012年后到目前,糞大腸桿菌、氨氮、總磷成為困擾污水處理廠的三大典型污染物。
其中,糞大腸桿菌位列第一位,不僅多數污水處理廠此項不達標,并且超標甚至達到10倍。
同時,總磷是目前國內污水處理廠的第二大超標因素,氨氮則位列第三。總磷超標既有污水處理廠除磷效果不好的原因,又有進口污水中總磷物質增多有關。
關于此次提標,不少業內人士關心新標是否會與地表水Ⅳ類標準一致,對此專家給出了否定答案,“目前還沒到標準發布環節,所以具體哪些指標會進行調整并不確定。但是其中氨氮、總磷指標,特別是總氮等污染物排放指標,如果按照地表水IV類標準,將極其嚴苛,這將意味著污水處理需要更高的投入。而現實證明這并不可行。所以預計新標調整不會照搬地表IV類水標準!毖缡钦f。
薛濤預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對地表IV類水有24項指標要求,這其中污水處理廠可能最為關注的是COD(化學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總氮、氨氮、總磷這幾項!叭绻@幾項跟地表地表IV類水相同,那么就會給污水處理廠帶來極大的成本挑戰!
“舉個例子,如果混雜著工業廢水的污水進入污水處理廠后,要將出水COD(化學需氧量)控制在30mg/L(一級A為50mg/L)以下,則必須通過昂貴的高級氧化工藝來去除COD或者對其進行活性炭吸附,這樣污水處理工程的投資將大幅度增加。實際上,一個穩定運行的活性污泥污水處理廠,其出水COD絕大部分已難進行生物降解,對環境不會有太大影響,也不會再顯著消耗水體的溶解氧,因此指標過高意義不大!毖硎。
“如果把環境治理比作一個‘木桶’,在整個城市污水處理中,還有污泥、城市污水直排應急處理等‘短板’需要真正加強。這些問題的改善對城市水環境帶來的貢獻,會比提標更明顯,而這些方面倘若繼續‘拖后腿’,提標所耗費的大部分資金都會‘打水漂’!毖ㄗh盡快落實污泥的安全穩定全處置,提高資源化比例,同時在污水收費中落實污泥處理費用。
薛濤指出,隨著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提高,污泥處理也將產生新的問題。為防止水體富營養化的發生,污水處理不僅要進行有機物的去除,而且要進行氨氮和磷等無機營養物質的去除。同時由于水資源日益緊張,各個城市尤其是缺水地區都在尋求新的水源,污水資源化是其中的主要途徑,而滿足污水回用需進一步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質。隨著這種處理功能的拓展,污泥量隨之增加,而且生物除磷脫氮工藝要考慮污泥處理處置中氮、磷的返回負荷,這就對污泥處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倘若不重視污泥處置,那么污染物無非是從水中轉移到了泥中,當對污泥進行處理時,就會產生二次污染。”薛濤表示。
對于污泥處置投入的費用,薛濤透露,“如果將污泥處置費納入到污水費中,每噸污水需要增加0.2元才能覆蓋成本。這樣算下來,全國整個污泥設施建設全部到位的投資,需要500億元!
薛濤介紹說,“我們曾做過調查,每個城市大概有10%~20%的污水沒有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個中原因很多,比如污水處理廠選址未完成、管網未到位導致未能竣工;另外,污水處理廠長時間滿負荷運轉也會造成其將無法處理的污水進行直排。”
薛濤表示,當前污水處理廠直排的污水雖然無法達到國家標準,但由于沒有相應規定,政府也無法對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罰。這樣的話,往往就會產生污水處理廠“建廠3年,直排3年污水”的情況。
因此,污水應急直排制度亟需建立。要對應急排放標準和處理技術等進行相應規定。這相當于給額外的“緩沖期”,鼓勵污水處理廠對直排污水進行應急處理。同時,也給政府提供了對污水處理廠監管的一個依據。畢竟對于直排污水,應急預處理排放總比不處理直排對環境的影響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