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環保問題需依法治國 強化責任嚴格執法!
時間:2014-10-23 09:23:00 作者:張艷玲 來源:中國網
“依法治國”是即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那么,我國環境保護現狀及問題是什么?如何解決我國的環保問題呢?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田小穹在接受中國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解決環保問題還需要依法治國,強化各方法律責任,嚴格執法,把環境保護責任納入到官員業績考評體系中,甚至可以一票否決。
田小穹說,雖然歷史上中國并不是個缺乏環境保護意識的國家,歷朝歷代都在治理水患上下過大功夫,但目前自然環境總體上正在惡化,有些方面已經到了人們生理心理能夠承受的底線,比如空氣污染和水污染。在這些問題中,有的是歷史問題,如沙漠化和水土流失及地表沉降等問題。有的則是新問題,突出表現在大氣污染和水污染上,很多城市在在受霧霾和地下水污染困擾。
田小穹認為,不能否定政府對保護環境所做的長期不懈努力以及獲得的相應成果。我國面臨的環境保護問題總的說來是發展中的問題,不是政府不重視環境保護。環境惡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受經濟建設為中心觀念的影響環境保護投入沒有跟上。目前,這一問題已經得到政府高度重視,情況正在發生改變。
田小穹指出,我國環境保護立法是系統而全面的。這些法律包括憲法第二十六條關于環境保護的原則性規定、作為環境保護基本法的《環境保護法》、針對水、大氣、噪聲、固體廢物和海洋環境等特定防治領域制定的各單項法律。此外,還有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以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單獨或會同其他部門制定的大量行政規章。
田小穹表示,作為環境保護基本法的《環境保護法》自1989年修改后,二十多年過去了,再無修改。這部法律已經暴露出法階不夠高、理念陳舊、法律責任尤其執法者法律責任規定不夠明確等問題,造成很多新問題的解決無法可依的局面,需要一次全面系統修改。然后面臨根據修改后的環境保護法對各個單項法律的修改以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尤其要強化監管、治理責任。無疑,還將針對一些新問題制定一些新的單項法律法規,比如電子污染防治法、廢物進口管理法、排污收費管理法等。
田小穹認為,造成目前環境惡化的主要原因是過去一段時期執行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國策,為快速發展經濟,滿足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質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生存權利付出了環境代價。這個基本國策是沒錯的,是受當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所決定的。自中央提出科學發展觀,強調長期可持續發展、以人為本的新國策后,這個主要原因已經不復存在。不過,環境惡化還有其他原因,突出表現在無法可依,有法不可依,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上?傊,是在依法治理上做得不夠。其中,最大的問題是執法不嚴,違法不究。
田小穹說,解決環保問題,擺脫困難局面的根本途徑還是依法治國。依法治國體現在環境保護和治理上,就是除了全面系統修改環境保護法和各個單項法律法規,適應新形勢制定一些新法律,做到科學立法外,更主要的是要強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律責任。這些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田小穹指出,解決環保問題還要嚴格執法。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內部建立內部責任制度,尤其責任倒查制度,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甚至以權謀私,徇私枉法的執法者嚴厲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責任。還要繼續貫徹“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明確并加大制造污染,造成污染的單位和個人的民事賠償責任,提高罰款數額,直至關閉污染企業,追究刑事責任。
“還要把全民參與制度落實到實處,在環境保護法中增設公益訴訟制度。政府部門要對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提高認識,把環境保護責任納入到官員業績考評指標體系中去,甚至可以一票否決!碧镄●氛J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