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規劃定位 推動新法實施
時間:2014-09-10 09:09:00 作者: 來源:中國環境報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不僅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加快了進度,給我們指明了保護的方向,而且比任何一屆都強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環境保護工作必須更進一步加強法治。
第一,要進一步厘清法律對環境保護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職責規定,認真、嚴格履行環保部門自己的職責,同時加強與其他有關部門的協調。第二,要積極努力,構建法律地位明確、組織嚴密、職責清楚、程序規范、編制充足、人員素質較高的獨立的執法隊伍。第三,通過加強政策法規培訓、增加法制干部等方式,壯大法制干部隊伍。第四,積極推進地方環境立法。第五,進一步研究建立生態文明建設的立法和體制。
同時,應該進一步研究健全輔助措施。真正的大環境是生態保護,既包括環境污染治理,又包括國土空間、資源的合理利用,在這方面應該加強。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作為我們改革的總目標。與之相呼應,要加強黨和國家環境治理體系和環境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加強國家環境治理體系,就是加強政府、社會、公眾三方的環境治理體系。
我提4點建議:一是環境治理是一個薄弱環節,首先要加強環境保護自身的改革、加強自身能力的提升。二是加強環保法的宣傳教育,以新法明年實施為抓手,要與中宣部聯合發文,請宣傳部門(機構)配合我們的宣傳。聯系中組部,請環境保護部的部長、司長給黨校和行政學院在職的學員講課。中央依法治國,地方也要跟上新環保法的部署,要先懂法。三是加強環;A工作。我們要把真實的環境數據公開,通過基礎研究,給出令人信服的環境形勢、變化趨勢判斷,建立中國環境質量國家監測網,改善數據統計機制。四是重視自然保護區的環保工作。要通過劃定生態紅線,提高重視程度。
“節約資源是環境保護的根本之策”,這句話是對的,但是不全面。資源節約是一塊,但是污染的治理,特別是污染物的分解、生態流量的增加、碳的吸收、霧霾的分解機制等,同樣重要。資源固然不能浪費,但也不能守著資源不用,不能完全做到不排污。工業、農業不能不排污,只能減少到最低點。
污染治理要考慮分解和轉化問題。因此,建議生態保護工作中,除了保護資源的生態功能以外,還要增加經濟發展過程中必要的碳匯或者污染分解等功能的生態系統。比如PM2.5,源頭解析工作很重要,分解機制也很重要。要推進節能減排,對增加碳匯也應并舉。否則,就不是發展循環經濟。
環境保護法的修改很必要,也比較到位。建議今后做好4個方面的工作以便于貫徹執行。
一是對于法律修改的基礎說明方面,應主要強調現行《環境保護法》已完成了歷史使命,在新的歷史階段,加強環境保護是貫徹生態文明建設最重要的基礎措施。
二是應充實以下環保理念:第一,強調環境保護涉及生態環境安全,這也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強調環境保護是為了今后更好地開發利用資源,更好地防災、減災,以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第三,強調在“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的原則,將發展和環境保護置于這一原則下進行;第四,環境保護要貫徹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第五,環境治理措施中,要貫徹建設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的理念。
三是環境保護法中應有獎、懲規定,對相關責任人應負的經濟賠償以及刑事、民事責任,應有詳細的規定。另外,應對污染舉報者,協助環境案件偵查、辦理者,包括有關環保工作人員予以適當獎勵。
四是相關條例中,應明確水、土壤、大氣三者污染程度劃分,明確污染程度的劃分標準。
為全面推動新環保法實施,建議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地區的環境保護工作,開展陸上絲綢之路經濟帶總體環境評價與環境保護規劃;加強珠江三角洲區域環境監測;加強京津冀地區的綜合環境評價與環境保護。
環保工作要遵循客觀規律里非常重要的一點:一定要注意到人類社會的積極活動,一定要考慮環境和資源的承載力,不能超越它。在環境承載力有很大空間、沒有超越環境容量的時候,協同發展等多方面都可以考慮。當環境承載力沒有了,環境容量已經超了,再不考慮環保優先,不解決環境問題,加快后續建設也沒有用。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一個資源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機制的戰略部署。考慮環境承載力,第一要從環境要素做起,大氣、水等的排放要達標,要把環境容量考慮進去。這個環境承載力不能突破,一定要守住。第二,在城鎮化過程中,城市基礎設施的承載能力就是環境承載力,要把交通、道路、污水處理等算進去。第三,要單獨考慮環境脆弱地區,如黃土高原、地質斷裂帶等地區。
建議環保部門在“十三五”環保規劃里把開采區域資源、環境承載力做一個科學評價,把評價結果作為依據,作為頂層設計的重要參照。
我們應當運用好戰略環評這個機遇。要把資源環境承載力作為自己環評的新任務,注重具體落實。
不少環境問題已經談了很多次。但之所以還要再討論,是因為問題沒有解決,還需要再談。
一是環境的基礎作用。既然經濟發展要與環境相協調,那么環境本體、環境承載力、環境容量就既是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編制的基本立足點,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落腳點。這兩個規劃必須要吻合與銜接。
二是環保不夠受重視,表現在幾個方面:GDP指揮棒過強,全社會浮躁,政績觀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就環保說環保,具體環保工作很難得到真正支持。環保要和公民健康、疾病發展趨勢相掛鉤。美國兩次修改PM2.5標準,都是依據健康評價標準,這應作為一個樣板。
當前在環保工作中,應該和醫療部門、疾控中心等單位在健康數據上對接合作。
環保部門理應是一個理念新、思維超前、有擔當、有引領意識的部門,本身沒有部門利益。環保部門應該有一定的力量來研究趨勢性的問題,能夠有超前的規劃,起到引領結構調整、促進技術進步、推進科技創新的作用,才不會被動應對。
就當前環保工作而言,我認為首先應進一步加強水污染防治,以“三河三湖”為重點,將太湖作為重中之重,對治理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和落實。“十三五”環保規劃討論中提出,水污染防治是能夠見到明顯成效的。我同意這個說法,但也不能過于樂觀。要想實現目標,一是要盡快成立跨界、跨省的流域委員會;二是各地都建立河長、湖長制,建議水利部、環境保護部主要領導,也擔任湖長、河長。
其次是固廢治理方面,我認為在“十三五”環保規劃中反映得不夠。在現階段國內外資源日益枯竭之時,應進一步開發可再生材料、非石油基材料,這是未來趨勢,發展可降解的材料至關重要。
現階段土壤問題比較突出,很多基礎工作沒有做。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和長期性,處理起來相對比較困難。一噸土壤的處理費用高達1000多元(土壤修復成本都在2000多元),按一畝地計算,按照20公分修復厚度計算,就需10萬元,F在土壤污染治理市場很大,修復企業已經達到500家了,卻沒有得到很好的修復,主要是因為土壤修復的技術緊缺。
農地的修復和保護更為重要。對于南方土壤酸化問題,目前還不清楚是酸沉降還是農藥使用引起的,由此帶來的重金屬污染、有害生物污染問題比較突出。
在此建議如下:土壤環境保護中,有很多基礎情況都沒有做過調查,應當抓住重點,優先推進土壤鎘污染治理和大米的污染標準制定等。
“十三五”環保規劃設計中,有幾項重點工作要引起重視。
第一,高度關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這次規劃中,應將其列為重點。水污染問題中,之前是工業污染占第一,現在是農業面源污染占第一,必須予以控制。
第二,新環保法提出加強環境對人體健康影響的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F在開展工作正是打基礎的時候,要進一步確定技術、機構、人員和規范。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應該細水長流、繼續做下去。污染不僅導致環境事故發生,更對身體健康造成毒害,應把環境與健康的影響研究列入議事日程。
第三,關于環境信息與數據資源的公開透明和資源共享問題。大氣環境質量的公開公布,就是增強環境公信力,產生的是正面效應。針對大氣污染等數據,環保部門可以與其他部門合作,協調時先帶頭,數據首先公開。這樣可以帶動其他部門,以減少工作量,從而把工作做得更好。
關于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我有兩方面的意見。第一,希望環境保護部能夠加大對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和環境政策的培訓、宣教力度,并將其納入“十三五”規劃。環保法中新理念、新概念層出不窮,國務院出臺文件較多,公眾對環保有很大期盼,必須以教育為本進行宣傳,包括干部培訓、學校教育(大、中、小學)和科普宣傳。第二,要盡快根據新環保法研究制定相關的制度、實施辦法和細則。盡快根據新法和國家出臺的各項政策,制定具體的公眾可以嚴格監督的管理機制。
對于“十三五”環保規劃,我個人認為對目標體系要有限制,對消滅劣Ⅴ類的指標還需要進一步研究。環境保護的內容中,對污染治理和生態建設考慮比較多,但是對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考慮不夠,希望能夠加強。而對環境形勢的總體判斷,用“環保進入攻堅期”比“舒緩期”更為貼切。
對于“十三五”環保規劃,我從綜合層面提一點意見。首先是怎樣評價二氧化硫的變化趨勢。通過行業數據、能耗分析和環境統計數據得到的結論并不完全一致。建議對未來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在規劃設計中應有所體現。其次,應盡快把鍋爐污染控制列入議事日程。因為工業鍋爐多分布在人口稠密的地區,對空氣的影響和人體的健康危害大,底數不清。而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沒有提到這一部分。
在優化調整能源結構方面,提3條建議:一是在產能不過剩的情況下,充分發揮火電清潔煤的作用;二是要按照確保監督和限制的原則排序行業天然氣供應量,確;省⒊鞘械脑汗I鍋爐的用量,兼顧玻璃工業所需用量;三是根據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對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修改,使之與環保法的要求保持一致。
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優點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集中了建設生態文明、保護優先等環境保護先進理念;二是界定了環境保護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關系;三是建設生態文明,要進一步治理污染,保護好生態環境。
目前來看,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仍然不很全面。未來應重視對再生資源的使用,將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建設生態文明很重要的方面。遵循“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思路,借鑒歐美可回收利用資源名錄的做法,探索進口廢舊輪胎與電器的可行性與可能性,解決國內橡膠資源和金屬資源匱乏的問題。對進口廢物不僅要權力下放,而且要審批下放。
另外,在環保規劃中,建議在原有目標基礎上,增加改善聲環境的指標。
在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特別是“十三五”規劃制訂當中,我個人有一個很大的困惑:對現在的環境保護形勢究竟怎么判斷?
在環境壓力方面,每增加一個百分點的城鎮化,對能源、環境的需求都是巨大的,當前的城鎮化對環保的壓力很大。目前,污染排放處于平穩期,環境影響是上升期(累積和滯后效應),未來可能出現很多問題。
此外,提出以下3點建議:一是密切關注環境風險與環境健康問題,與衛生部門的合作基礎要盡快建立起來。二是根據新環保法完善環境規劃制定,改革環保規劃制度,規劃與之相適應的生態功能區。三是環境保護部要抓緊統籌規劃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改革問題,做好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統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