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重點工程”:湘江保護與治理“路線圖”

時間:2014-03-10 10:02:21 作者:  來源:湖南日報

省政府3月7日印發《〈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標志著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湘江保護與治理工作正式確定了“路線圖”。

《實施方案》有哪些亮點與創新?如何循序漸進推進湘江保護與治理?湘江保護與治理還存在哪些困難?本報記者就此采訪了省水利廳廳長、湖南省湘江保護協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詹曉安,為您一一解讀。

一、依法推進省政府

“一號重點工程”

2013年4月1日施行的《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對湘江流域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線保護、生態保護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全面開展湘江保護提供了法制保障。《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還明確省人民政府設立湘江保護協調委員會,統籌協調湘江保護中的重大事項,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2013年,省委、省政府從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全局出發,將湘江保護與治理作為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明確要求把喝水、蓄水、用水、治水的關系處理好,為子孫后代留下一江清水。省政府出臺《實施方案》,依法推進“一號重點工程”,標志著我省湘江保護與治理進入了不可逆轉的法制軌道。

詹曉安介紹,從全面貫徹實施《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和統籌流域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安全的角度出發,將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線保護、生態保護作為《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就是力求集聚湘江流域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共同力量,群策群力依法抓好湘江保護與治理工作。

二、保護優先、統籌規劃、

綜合治理、合理利用

根據《實施方案》,湘江保護與治理的基本原則是:“保護優先、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合理利用”。

保護優先。把加強湘江保護貫穿于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在保護中促進開發,在開發中落實保護,因地制宜,保護優先,順應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建立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的經濟結構和發展模式,保障流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統籌規劃。以編制完善《湘江保護綜合規劃》為統領,統籌協調流域內城鄉間、上下游、左右岸涉水事務,分類指導,協調推進,全面加強湘江保護。

綜合治理。綜合運用工程、法律、行政、經濟等綜合措施,建設、管理、改革并舉,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全面增強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態安全保障。

合理利用。按照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要求,合理開發利用流域水資源、水域、岸線和河道砂石等資源,優化配置、合理利用、全面節約。

三、目標:山清、岸綠、河暢、水凈

按照“保證水量、優化水質、改善生態、暢通航道”的總目標,努力打造湘江流域“山清、岸綠、河暢、水凈”的優美環境。

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全流域用水總量控制在185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0立方米以下,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3以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提高到92%以上,縣級以上城市及重要集鎮集中式飲用水源達標率達到100%。森林覆蓋率提高到57%以上,水土流失面積比例低于14.5%,濕地保護率達到70%以上?h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45%以上,縣級以上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垃圾處理設施服務范圍逐步覆蓋周邊鄉鎮。湘江干流衡陽以下全面達到Ⅱ級以上航道標準,基本實現2000噸級船舶全年通航。

四、分3個階段推進

湘江保護與治理

湘江保護與治理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需要堅持不懈地努力,才能實現流域生態文明建設目標。

《實施方案》的總體思路,就是在推進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線保護、生態保護過程中,既立足當前,又著眼長遠,既堅持分類指導,又統籌協調推進,著力破解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資源環境壓力劇增難題,實現“保證水量、優化水質、改善生態、暢通航道”的總目標。

詹曉安說,考慮到不同時期工作的側重點不同,《實施方案》分別確定了近期、中期和遠期工作思路。

近期,將按照“抓源頭”、“暢河道”、“建制度”的思路,強化工程措施,增強流域水資源配置能力和防洪能力、通航能力;強化治理保護,開展水污染源頭治理、河道岸線保護和生態環境保護,維護河流健康;強化管理措施,健全湘江保護制度體系,工作側重于夯實湘江保護與治理的基礎。如“抓源頭”,將立足水資源、水環境現狀,堅持開源與節流并重、截污與治污并舉,把“開源”和“截污”作為主要任務,大力開展源頭保護和治理,著力解決水資源配置不優、污水排放總量過大的問題!伴_源”,重點要加快水庫、山塘等工程建設增加蓄水,強化水土保持、濕地保護、植樹造林等生態措施涵養水源,優化水資源工程布局,提高水資源配置能力!敖匚邸,重點要深化有色、化工等重點行業工業企業污染治理,削減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推進礦山、尾礦庫、渣場、生活垃圾專項整治,強化規模化畜禽養殖、網箱養殖污染防治,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遏制流域水質惡化趨勢,實現流域水環境初步好轉。

中期,將按照“強治理”、“重監管”、“調結構”的思路,深入推進湘江保護與治理,構建流域生態文明。

遠期,將在全面總結前兩階段工作實踐的基礎上,按照“優化”、“鞏固”和“提高”的思路,繼續深化湘江保護與治理,加強典型經驗推廣,強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綜合運用政策和經濟杠桿,進一步優化各類制度、產業結構和生態環境,不斷鞏固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線保護、生態保護工作成效,全面提高湘江保護水平,實現“保證水量、優化水質、改善生態、暢通航道”的總目標。

五、近期實施5大重點任務

湘江流域保護與治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任務十分繁重。根據《實施方案》,湘江保護與治理將在近期實施5大重點任務。

——加強河道治理,增強河道防洪和航運安全保障。一是提高防洪保障能力。重點是加快流域內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干支流及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提高防洪抗災能力。地級以上城市防洪標準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縣級城市防洪標準提高到20年一遇以上,農村重要保護區域防洪標準提高到10年一遇以上。二是加強航道治理。重點是實施湘江航道系統治理,改善湘江通航條件。湘江永州蘋島至衡陽段航道按III級標準建設,衡陽至城陵磯段航道按II級標準建設。三是加強河道及水域岸線管理。重點是嚴格涉河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組織開展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河道確權劃界,組織編制湘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利用規劃,依法建立完善建設項目占用水域審批制度。四是推進河道采砂規范化管理。重點是健全“政府主導,水利主管,部門配合”的管理體系,嚴格執行湘江河道采砂規劃,全面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嚴厲打擊各類涉砂違法行為,大力開展河道清障。

——強化水資源保障,確保生活生產生態用水安全。開源與節流并重,建設與管理并舉,加強水源工程和城鄉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強化飲用水源地保護和水資源統一調度,確保用水安全。一是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增強蓄水能力。重點是因地制宜新建一批重點骨干水源工程,增強骨干水源工程的基礎保障作用,大力推進骨干山塘和微型集雨工程建設。二是加快城鄉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確保飲水安全。重點是全面解決流域內1339萬列入國家規劃內人口的飲水不安全問題,加快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進程,增強城鄉飲水安全保障。三是強化飲用水源地保護,保障水量水質達標。重點是建立飲用水源地核準和安全評估制度,嚴格執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政策,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提高水量、水質保證率。四是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提高利用效率效益。重點是優化流域和區域水資源調度方案、應急調度預案和調度計劃,對水資源實行統一調度,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增強用水安全保障。

——推進生態治理和保護,改善水生態環境。采取水土保持、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林業生態工程和水生態文明建設等措施,加強流域生態治理和保護,改善水生態環境。主要包括4個方面任務:一是加強水土保持。重點是嚴格落實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加強小流域綜合治理、石漠化治理、“小水電代燃料”等工程措施。二是加強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重點是探索建立水生態補償機制,加強水生生物保護,促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強化過魚設施建設,在湘江干流新改擴建攔河工程嚴格執行過魚設施“三同時”制度,開展已建湘江干流攔河工程過魚設施恢復,促進漁業生態環境恢復。三是加強林業生態工程建設。重點是大力開展生態公益林保護、退耕還林、濕地保護與恢復等工程建設,保護好森林和植被,恢復退化的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四是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重點是建立生態用水及河流生態評價指標體系,定期開展湘江河流健康評價,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工作。

——加強水資源管理,促進水資源優化配置、合理利用、全面節約和有效保護。主要包括5個方面任務:一是建立用水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是確立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規范取水許可,探索建立水權交易市場。二是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重點是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深入推進水價改革,制定節水“三同時”制度技術標準,推行用水產品用水效率標識管理,完善工農業節水激勵政策。三是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控制制度。重點是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嚴格控制入河排污總量,嚴格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四是建立水資源管理責任和考核制度。重點是實行水資源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對各地區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評估。五是加快水資源監測預警體系建設。重點是建立省、市、縣水資源監控管理平臺,加快應急機動監測能力建設,全面提高水資源監測、預警和管理能力。

——《湖南省湘江污染防治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中確定的湘江保護重點工作任務。

六、嚴格考核、獎懲分明

詹曉安認為,抓好湘江保護與治理各項工作,關鍵是要建立完善政府主導、公眾參與、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形成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同心協力保護湘江的合力。為此,《實施方案》從加強領導、協調配合、加大投入、宣傳發動、嚴格考核5個方面明確了保障措施。

如“嚴格考核”中規定,省政府將湘江保護工作任務逐年分解下達到流域內各市、縣市區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湘江保護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制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組織對湘江保護進行考核評估,建立獎懲分明的湘江保護工作目標責任制度,對考核成績好的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七、湘江保護與治理未有窮期

目前,《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及其實施方案都已出臺,總體目標均已明確,湘江保護與治理迎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詹曉安透露,由于歷史的原因,湘江保護與治理依然存在不少問題與困難,需要今后不斷克服。

流域保護缺乏頂層設計。當前,湘江流域保護與治理的總體規劃還沒有制定,在如何合理開發、優化配置、全面節約、有效保護水資源,維護河流健康,推進流域水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還缺乏重要的技術體系。

缺乏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湘江流域內各地產業規劃和布局未按流域資源的特性來統一規劃、統籌考慮。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流域內各區域產業規劃的缺陷逐漸顯露出來了。另外,流域內未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缺乏自然保護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礦產資源開發、流域水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生態補償機制,各級政府對流域保護的調控能力明顯不足。

缺乏穩定的投入機制。當前,湘江流域國家級和省級監測監控站網設施建設、飲用水源地保護、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建設資金嚴重不足,水資源保護規劃、流域綜合規劃編制以及開展科學研究等方面經費也缺乏保障。

管理體制機制不健全。我省還沒有形成與水資源自然屬性和管理要求相適應的、統一的管理體制機制,湘江流域缺乏專門的流域管理機構,依然是條塊分割、部門分割。這種“多龍治水、多塊治水”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水資源管理的客觀規律,不利于流域的統一規劃、合理開發利用、優化配置、節約使用和科學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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