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點區域整治 齊心協力打好湘江的攻堅戰
時間:2013-11-11 10:07:18 作者: 來源:湖南日報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國家大力支持下,《湘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于2011年獲國務院批準,在全國率先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2011年啟動實施以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最嚴重的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長沙七寶山、衡陽水口山、郴州三十六灣、岳陽原桃林鉛鋅礦和婁底錫礦山等7大區域,污染綜合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共關閉、淘汰、改造、搬遷涉重金屬企業800多家,開工建設了239個項目,總投資255億元,共爭取國家投資補助38億元,省內配套91億元,國家批準發行重金屬治理專項債券49億元,申請世界銀行貸款1.5億美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資108億元,湘江流域5種重金屬(汞、鎘、鉛、砷、總鉻)累計減排200多噸。2012年以來,湘江流域內5種重金屬指標均未超標,流域內未發生涉重金屬污染糾紛。
下階段,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將進一步突出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將重金屬污染防治與老工業基地整體提升改造、環保搬遷相結合,著力破解資金籌措與技術創新兩個難點,大力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繼續發行重金屬專項治理債券,積極利用外資,廣泛吸納社會投資,申請銀行貸款,加大各級地方財政投入,以飲水安全為突破口,加快重金屬污染治理進度,打好碧水瀟湘這場一號環保工程攻堅戰。
實施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財政部門將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突出支持重點,創新資金監管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為湘江保護和治理提供財力支撐和保障。
加大資金投入。財政投入“增一塊”: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加大環保資金投入。省財政2013年增加預算5000萬元用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計劃追加部分資金用于湘江流域生態補償及長株潭地區全面推廣公交清潔化。社會資本“引一塊”:采取貼息、獎補、資本金投入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進入環保領域,促進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爭取支持“籌一塊”: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湘江保護和治理的投入。
突出支持重點。加強重金屬污染治理及湘江流域治理,啟動有色金屬行業綜合整治和重點地區重金屬污染治理。以衡陽、株洲、郴州、婁底等區域為重點,整合污染治理專項資金,取締、關閉、淘汰、搬遷、整合和升級一批企業,控制重金屬環境風險?偨Y試點經驗,在湘江流域8市全面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建立湘江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省財政廳會同省環保廳擬定《2013年湖南省湘江流域水質目標考核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待省政府批準后即可實施。
創新資金監管機制。推廣競爭立項模式,促進環保資金公平合理分配。強化環保資金使用全過程監督,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建立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機制,將項目資金使用效益與以后年度資金分配掛鉤。
湘江保護與治理是一項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省環保廳作為湘江保護與治理的牽頭部門之一,將在省政府統一部署下,著力推動有效的領導體系和工作機制建設,會同各方形成對湘江流域污染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環保廳已牽頭制定“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全面提出了治理目標任務、保障措施和考核獎懲辦法,明確由湘江流域內市、縣政府“一把手”負總責,并將任務全面分解落實到省直部門和市縣政府。方案近日將報請省政府批準下發。
環保廳要會同各相關部門共同推進重點地區和重污染行業整治。會同住建、發改、國土、水利等部門加快推進郴州三十六灣、衡陽水口山、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重點區域和沿江城市排污系統污染治理。會同科技、經信、有色等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推動企業轉型升級,促進工礦企業清潔生產、節能減排,提升環保設施及生產工藝,實行綠色發展、低碳發展。
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環保部門將圍繞“堵源頭”,牽頭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5個方面的專項檢查和執法行動:開展湘江長沙樞紐清污工作專項檢查,保證明年10月順利蓄水;同時,對湘江流域工業園區環保違法問題、固體廢物環境污染問題、城市生活污水環境污染問題、湘江流域畜禽養殖污染問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在第一輪“三年行動計劃”期間每年開展一次,以長期保持對非法違法排污行為“嚴打”高壓態勢,確保湘江流域環境安全。
開展湘江保護和治理,水利部門將堅持依法治水、嚴格管水、大力節水,堅持水量、水質并重,保母親河一江清水。
依法治水。全面貫徹落實《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依法開展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水污染防治、水域和岸線保護、生態保護。繼續提高長沙、衡陽等沿線重要城鎮防洪標準,加快推進涔天河水庫擴建工程,增強湘江流域水資源調控能力。同時,依法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湘江河道岸線資源,繼續推進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及規范化管理。2014年,湘江長株潭河段將全面禁止采砂。
嚴格管水。加快落實省政府出臺的《湖南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加強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3條紅線管理。特別是加快編制湘江流域管理規劃、湘江保護綜合規劃,促進各地調整經濟結構,合理進行產業布局;盡快完成湘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水功能區納污容量核定、飲用水源地劃定等基礎性工作;明確覆蓋市州、縣市區行政區域的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指標,控制區域取水許可總量;對取用水總量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取水的建設項目,通過區域內部調整、水量置換等方式解決用水問題。
大力節水。湘江流域人口密集、經濟發達,需水量大,特別是長株潭地區已逼近水量控制紅線。必須提高用水效率,實行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在湘江流域率先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
保湘江一江清水,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作為重點內容。省畜牧水產局作為養殖業主管部門,既要大力促進畜牧業發展,為保障肉品供給、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服務,又要全力引導、督促養殖業主,做好養殖糞污治理,切實做到減量化排放、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具體來說,就是要從布局、源頭監管入手,采用過程控制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施策,堅決防止養殖糞污污染環境。
嚴格養殖規劃布局。落實養殖區域規定,合理劃定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對湘江干流沿岸1000米內禁止養豬的規定,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禁養區內不再新建畜禽養殖場,已經建成的規模養殖場要逐步關閉或搬遷。限養區內嚴格控制養殖品種、養殖規模、養殖方式,并采取科學有效的糞污治理方式實現達標排放。
加強養殖污染源頭監管。嚴格執行畜禽養殖業環境準入制度,新建、改擴建的規模化養殖場,要配套建設畜禽糞便貯存設施、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和養殖污染物綜合利用設施,并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從源頭上防止養殖污染超標排放。
大力推廣生態養殖模式。采用過程控制與末端治理相結合的方式,大力推廣“就地結合、就地利用”的“零排放”模式,實現養殖排泄物全部資源化利用;鼓勵和支持畜禽規模養殖場配套建設綜合性的農、林、漁業生產基地,實現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種植業和養殖業協調發展。
湘江流域保護和治理是一項社會性、綜合性、系統性的工程,資金成為最大的瓶頸約束。貫徹落實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的安排部署,就是要從全局、戰略的高度。對融資進行系統性規劃和統籌安排,不斷完善融資主體、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模式。
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于2011年11月編寫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融資規劃(2011-2020)》,并與省發改委簽訂《開發性金融支持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融資協議》,提供綜合融資服務意向200億元。現在,已與湘江流域8市44縣(市)政府開展了廣泛合作,累計承諾貸款106.65億元,貸款余額39.75億元。下一階段,將突出重點,在支持湘江流域安全飲水工程、工業污染源工程、整合產業升級企業工程、部分歷史遺留固廢工程項目等方面繼續發力。
同時,2008年啟動的全省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中,國家開發銀行對4065.6公里的配套管網建設提供了貸款支持,項目總投資76.5億元,其中我行承諾貸款57.6億元。立足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的要求,針對湘江流域污水處理設施的進一步建設改造,我們將積極開展傳統貸款業務,試點項目融資和并購貸款,積極探索新的貸款模式下風險控制手段,并重點關注小城鎮、農村地區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貫徹落實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的安排部署,省住建廳將進一步提升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作為當前重點。
現在,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有和無”的問題基本解決了,“質和量”上卻還存在較大差距。具體表現在:多數城鎮的污水管網還不配套,污水處理工藝有待提升,生活垃圾處理不到位等。
下一步省住建廳將著重從3方面發力:
一是抓住國務院新近出臺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政策機遇,加大城鎮污水處理能力的建設。目前,湘江保護和治理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 ,已列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項目表,將馬上組織各市州、縣(市、區)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同時,建設改造污水管網,新城區務必推行雨污分流,老城區依據實際情況進行改造。此外,村鎮一級也要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減少向湘江的污水直排。力爭2015年底前,湘江流域縣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8%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率達到20%以上。
其次,對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開展無害化處理。將采取技術引導、政策鼓勵、啟動試點等形式推進這項工作。
另外,對湘江兩岸59座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的老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升級改造、轉場或封場處理,控制滲瀝液對湘江的污染。著力解決“垃圾圍城”現象,建設垃圾焚燒廠,對生活垃圾實行減量化處理。
為最大程度消除污染,讓兩岸青山掩映一江綠水,全省各級林業部門在湘江流域大力實施退耕還林、路邊城邊水邊“三邊”造林、濕地保護與恢復、石漠化綜合治理等林業工程,湘江流域森林覆蓋率5年內提高5.83個百分點,達到54.39%。但湘江流域的森林覆蓋率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保護好湘江母親河任重道遠。
一是沿江封山育林。林業部門將繼續實施退耕還林、石漠化治理、綠心提質保護、生態公益林保護、森林撫育、“三邊”造林、優材更替、礦區植被保護與恢復工程等林業工程,使湘江流域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穩步上升。
二是強力推進水源林建設。全力保護好湘江流域內江河源頭、湖庫周圍7095萬畝水源涵養林,持之以恒推進城邊、路邊、水邊“三邊”造林。
三是加大林業行業污染企業的整治和其他污染企業占用林地的審批。在林業污染企業整治方面,堅決禁止在湘江流域新上馬科技含量低、環境污染嚴重的生產企業,對濕法纖維板、化學造紙等生產工藝,進行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
四是對已污染的重金屬地加大造林力度。對受重金屬污染嚴重的部分湘江河段,組織開展水生植物栽植,充分發揮水生植物在防治環境污染中的生態功能。
五是發揮濕地凈化功能。繼續加大濕地建設,“十二五”期間在流域內新建3-5個濕地公園,使濕地公園占國土面積的比例從現在2.47%增加到2.72%,使流域內濕地保護率達到70%以上。
有色金屬產業是湖南的重要支柱產業,在湘江流域分布的有色企業較多,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湘江流域的重金屬污染。為認真落實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的安排部署,進一步推進有色金屬產業綠色發展,省有色金屬管理局將從3個方面努力——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源頭截污護水。落后產能是造成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的重要源頭。為加大對湘江流域重點污染企業的整治力度,全面落實污染排放的總量控制和削減目標,將嚴格準入條件,全面限制新的污染項目上馬。
二是加快行業技術進步,提質減污護水。加快行業技術進步是促進有色產業轉型提質、升級發展的重要抓手,能最大限度減少行業重金屬污染。引導行業加快采、選、冶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根據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強化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加快推進有色金屬采選、冶煉及深加工設備高端化、自主化,助推有色產業高效發展、綠色發展,切實減輕湘江流域的環境壓力。
三是加快產業布局調整,集中治污護水。以沿江企業為重點,引導行業規劃,調整產業布局。湘南以郴州為核心,構建資源開發區;湘中以長株潭為核心,構建精深加工區;湘北以汨羅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為依托,構建循環經濟區的發展格局。加大對“三廢”中重金屬污染實行集中處理的力度,確保廢水達標排放,終極廢渣無害化處理、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