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城鎮“治水”還舊賬 污水處理空間巨大

時間:2013-10-23 10:01:21 作者:  來源:金融時報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一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鎮“治水”新令,不僅標志著城鎮基礎設施舊賬的正式清理以及深度城鎮化的穩步推進,更讓資本市場看到了相關行業面臨的投資機遇。

從嚴“治水”應運而生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速,排水與污水處理方面的短板卻日漸顯現,城市洪澇災害頻發,排污企業與污水處理企業出水水質不達標、污泥處置達標率低下等問題更是屢見不鮮。

在此背景下,《條例》的出臺標志著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將正式納入法治軌道!稐l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易發生內澇的城市、鎮,還應當編制城鎮內澇防治專項規劃。

業內人士表示,《條例》的一大亮點在于法律責任的明確和違法處置力度的加大!稐l例》要求,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要排放污水,必須取得許可證,并對污水進行預處理;對于未取得許可證的排污者,將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并補辦許可,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需按國家相關規定檢測進出水水質,并報送污水處理水質的相關信息,如違反則也要受到相應處罰;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在雨污分流地區將雨水、污水管網混接的將被給予警告或受到相應金額的罰款。而在投融資方面,《條例》則注重引入市場機制和社會力量,明確國家鼓勵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

對此,分析人士認為,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將催生新的投資機會:首先是城市基礎管網建設領域;其次是污水處理領域;再者是城市污水再生水市場;最后關注污泥處置領域。

網管建設迎景氣周期

城市管網被稱為城市“生命線”,擔負著信息傳輸、能量輸送、廢物排泄等重任,是保證城市生活正常運轉的基礎性工程設施系統。而地下管道的鋪設卻是一筆不小的投資。據悉,直徑1200毫米口徑的鋼混排水管道綜合成本約為160萬元/公里,直徑2000毫米的則約為400萬元/公里。

而此次雨污分流將開啟管道投資的重要推手!稐l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要加強雨水管網建設和改造,并強調除干旱地區外,新區建設應實行雨污分流。雨污合流地區要進行分流改造,分流地區不可將雨水和污水管相互混接。據悉,目前全國多地已經啟動了雨污分流管網建設工作,受此影響,相關管道制造類上市公司市場空間有望擴容。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十二五期間將重點建設城鎮污水管網,全國城鎮污水管網將從2010年末的16.6萬公里增長到2015年的32.5萬公里,增長率達95%,其中新建的15.9萬公里包括城市7.3萬公里,縣城5.3萬公里,鄉鎮3.3萬公里。

事實上,今年以來,李克強總理曾多次在公開場合提及要加強地下管網建設。國務院辦公廳在今年4月份曾下發《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標志著城市排水防澇管網建設迎來實質性支持政策。9月份,《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正式發布,為改革開放以來首次以國務院的名義就管網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發文。

污水處理空間巨大

污水處理行業也同樣受到政策一以貫之的關注和支持。今年9月份公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中明確提出,到2015年,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再生水利用率應達到20%以上,保障城市水安全、修復城市水生態,消除劣Ⅴ類水體,改善城市水環境;36個重點城市城區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按照“無害化、資源化”的要求,加強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左右。

市場人士表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升、污泥處置面臨的市場空間仍然巨大,將給從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處置相關領域的公司,帶來較好的投資機會。另一方面,盡管“十一五”期間,廢水處理均超額完成任務,但仍存在有處理標準低等諸多問題。

而從未來的發展空間來看,“十二五”期間,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建設投資達4300億元。投資額度上,“十二五”規劃城鎮污水處理新增能力8329萬立方米/日,相對“十一五”新增能力6478萬立方米/日,規模上增加28.57%,總的投資額則增加約14%。

此外,業內機構表示,未來水污染處理行業發展可能受到持續的利好刺激。這些觸發因素主要包括:污水處理提標、再生水規模擴大、大型煤化石化工企業用水處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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