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下水污染加劇 防控需加強監測執法力度
時間:2013-10-08 09:56:03 作者: 來源:新華社
目前,我國地下水污染形勢嚴峻,部分地區污染呈加重趨勢。北京市作為人口特大城市,同時也是極其缺水的地區,地下水污染防控意義重大。近日,北京市政府印發《北京市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控行動方案》規定,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強懲治,從根本上防止污染加重。
《北京市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控行動方案》提出,著力整治非正規排污口污水直排,杜絕新增非正規排污口;徹底清除253處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消除垃圾滲濾液對地下水的污染;新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設置防滲層,建設雨污分流系統和垃圾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嚴格監控高爾夫球場污染,研究制定6家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高爾夫球場退出計劃和方案,嚴格禁止新建高爾夫球場等。
近年來,地下水污染形勢嚴峻!度珖叵滤廴痉乐我巹(2011—2020年)》指出,部分平原地區淺層地下水污染嚴重。從全國范圍內看,南方地區地下水環境質量相對穩定,北方地區的地下水環境質量則以下降為主,其中華北地區地下水環境質量持續惡化。水資源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王浩說,北京所在的華北平原地區地下水污染形勢嚴峻,在全國范圍內來看,這些年來地下水污染都在加劇。
王浩說,我國地下水污染的趨勢為:由點狀、條帶向面擴散,由淺層向深層滲透,由城市向周邊蔓延。進入20世紀80年代,大量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通過各種渠道進入含水層,造成地下水總硬度、硝酸鹽氮、溶解性總固體等各項指標逐年升高。在全國水資源調查評價的197萬平方公里平原區淺層地下水中,太湖、遼河、海河、淮河等流域,地下水污染最為嚴重。
據了解,地下水是北京市供水水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占北京市供水量的60%以上。2014年南水北調江水進京后,地下水仍將占全市供水量的50%左右。北京市水務局分析,近年來,由于北京市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和人口急劇增長,污水排放量不斷增加,污水處理能力相對不足,加上歷史形成的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等點面源污染因素,導致淺層地下水污染形勢嚴峻,威脅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安全。
造成地下水嚴重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超量化肥和農藥的使用;垃圾場、地下油罐的滲漏;一些企業直接向地下排放污水,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污水;由于地下水被大量超采,在地下形成了大面積的地下水漏斗,加劇了地面污水向地下水的倒灌。
王浩說,工業企業搬遷、停產所遺棄的污染場地也大多位于城市的中心,由于原企業設備陳舊、工業“三廢”排放以及生產過程中“跑、冒、滴、漏”等原因,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進入了土壤和地下水。
業內人士分析,當前我國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問題包括:一是地下水污染源點多面廣,而監測網絡建設滯后,導致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掌握不全面,數據問題是我國地下水保護工作科學發展的瓶頸。
二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礎薄弱,監管體制和機制不完善,缺乏綜合協調機制,防治能力亟待加強。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說,在法制層面上,我國對于地下排污,尤其是深井排污還沒有明確的處罰法律依據;滲坑、滲井、淺井水層排放污水的違法成本又相對較低,環境執法部門的處罰手段不足,這些因素都導致了地下水污染的加劇。
三是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嚴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一些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對地下水污染長期性、復雜性、隱蔽性和難恢復性的認識仍不到位等。
此外,由于某些排污企業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項目,復雜的利益關系使一些地方政府有意保護排污企業,也使個別環保部門對企業排污睜只眼閉只眼。違法成本過低、執法力度不夠,造成有的企業寧愿交罰款繼續排污,也使得地下水污染越來越嚴重。
專家認為,地下水一旦污染極難治理,就目前看治理遠跟不上污染的速度。當前要改善地下水水質,首先杜絕污染,保持水質的穩定,才能打一場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持久戰,同時盡可能地進行修復。
一是加強環境執法?紤]到我國地下水污染的現狀,以及地下排污隱蔽性較強的特點,加強環境執法、立法禁止對地下水污染的行為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北京師范大學水科學研究院教授王紅旗說,應該在環境影響評價、環境驗收、后評估、環境審計等環節監控企業行為,通過環境審計制度追究企業責任,有效地規范企業環境保護責任。
二是加強監測,注重防控。重點做好地下水水質超標地區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加大監測網絡建設。
傅濤說,近年來有機物、重金屬污染已呈上升趨勢,有的地方檢查項目不全。他建議,應當進行全指標分析,重點加強重金屬、有機污染物和“三氮”污染指標監測,在重點工業區、垃圾填埋場、高爾夫球場、再生水灌區、加油站及歷史遺留污染場地等重點污染源布設專項監測井等。
王紅旗說,地下水具有隱蔽性,污染防治和治理修復難度大,應堅持防控為主。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關鍵在于“防”和“控”,一是要防止污染物進入水體和土壤,二是要做好控制性工程,并做好風險評估工作。
三是緊密協作,嚴格問懲。建立水務、環保、工信、農業、市政市容等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加強聯合執法,提高執法監管能力,逐步形成統籌協調、部門聯動、條塊結合的工作格局,強化督查考核,建立獎懲制度,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和人員實施問責。同時,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執法、監督和管理水平,對于非法排污行為不僅要追責,還應建立水資源補償機制,不能僅罰款了事,而應強制其承擔地下水清理的成本。
傅濤還建議,根據需要盡可能開展一些修復工作。王浩說,目前,地下水還是華北平原重要的飲用水來源,要優先解決華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等突出問題,如對北京市首鋼搬遷場地提出場地修復技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