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水會▪第8期】大神圈內激辯污水提標改造
時間:2016-08-03 來源:微水會 作者:策劃:C.P.

上一期的微水會,我們就AA/O工藝結合實際案例對其在污水處理廠中的應用進行了探討。本期將從《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出發,結合具體案例,探討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圈內的技術人員們,在討論中直擊重點,爭辯提標改造的根本目的,展開了本期主題的討論。水世界就其進行了梳理,供大家交流參考。
主題: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探討
背景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發布,修訂版中取消了基本控制項目的三級排放標準,并且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敏感區域內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準;敏感區域外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若接收并處理工業廢水比例<80%執行一級B標準,若接收并處理工業廢水比例≥80%執行二級標準。同時,“水十條”的發布,也將工業污水處理和城鎮污水處理的提標改造將是重點內容。這意味著2016-2017年將迎來現有城鎮生活污水廠提標改造的高峰。
話題:
1、關于為什么進行提標改造?
2、提標改造的關鍵切入點在哪?
3、案例分享討論。
前言:
在開始探討提標改造之前,先熟悉一下2015年11月出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相關內容。此文件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第一次修訂。主要有以下幾點變化:
1、調整了標準適用范圍,對為兩家以上排污單位(同行業類型的除外)提供廢水處理服務的企業或機構污染物的排放進行了規定;
2、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級控制的規定;
3、增加41項污染物控制項目;
4、提高了部分污染物項目排放控制要求;
5、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6、取消了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7、調整了污泥穩定化與無害化控制要求,增加了“細菌總數”指標。取消了污泥農用的污染物控制標準限值;
8、更新了污染物監測分析方法標準。
新增近50項控制項目,標準趨嚴。
此次修訂對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性控制項目都加以擴容,其中將總鎳和苯并芘從選擇性控制項目改為基本控制項目,并將選擇性控制項目從41項擴容到82項,新增項目主要集中在有機物、農藥類污染物和生物毒性指標。這印證了我們在水處理系列報告中提出的我國現有城鎮生活污水污染成分日趨復雜,我們對水質污染的認識也在不斷加深的觀點。
首次提出特別排放限值。
此次修訂同時提出了對于敏感區域適用的特別排放限值,實行的區域和時間由環保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決定。特備排放限值中要求處理出水COD濃度不高于30mg.L,SS濃度不高于5mg.L,意味著只有具備深度處理技術的污水廠才能達標,直接利好膜法處理技術。
明確提出對污泥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
修訂稿中明確提出污水廠應對污泥自行或者委托專門機構進行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對出廠污泥提出了含水率和細菌總數等控制項目,同時取消污泥農用的控制指標。關于污泥無害化,我們之前做過一期討論,有需要了解的可以關注水世界公眾微信號。
修訂版中取消了基本控制項目的三級排放標準,并且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敏感區域內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準;敏感區域外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若接收并處理工業廢水比例<80%執行一級B標準,若接收并處理工業廢水比例≥80%執行二級標準。這意味著2016-2017年將迎來現有城鎮生活污水廠提標改造的高峰。
那么,疑問來了,時隔13年對排放標準進行修訂,意味著什么?
這表明原有的標準已經無法滿足現階段環境破壞情況的日益加劇。同時隨著水污控制與水處理技術的不斷發展與更新,我國在水污染的治理上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現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卻遠遠落后于污染治理技術的研究,于是就產生了這樣的問題,到底被污染的水體處理到一個什么樣的程度可以認為是清潔的?故開始對于原有標準的重新修訂,能更加符合現有的污水處理技術以及環境污染防控。
標準的提高,必然吹響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的號角,那么,對于提標改造,且看各位環保大神的理解。
各方觀點
為什么要進行提標改造?
1、 進行提標改造有兩個因素,一是因為污水廠自身原因造成了目前排放物無法達標;另一個就是,標準相應的提高,如果污水處理廠不是按照這個標準設計建造的,那么必然需要進行改造。
2、 因為提標所以改造,提標的目的在于進一步改善水環境,十二五前建成的污水處理廠,不僅有工藝上的缺陷,甚至很多地方建廠選擇工藝時根本沒有根據自己的水質等情況去選擇工藝,而是直接把某個地方的模版搬過來用了,當然了這些很多都是人為原因,也在于設計院的不負責任。所以已建成的這些廠子想要完全達到沒提標之前的標準都困難,更不要說提標之后的標準了,所以必須改造。
3、 現在水環境納污能力越來越弱,而排放指標卻一直不變,雖然污水處理廠排放指標為一級A標,但與地表水質量標準相比,仍處于劣五類,因此才急需提標。
4、 為什么要提標,肯定是政策性,沒要哪個企業情愿花大筆的錢來降這幾個COD或其它指標(包括投資和運行費用)。再說為什么是政策性。前些年為了當地經濟,基本上無拘無束審批,造就了多如牛毛般的小企業。這些小企業,想讓他們上環保設施和運行好環保設施,就象在割肉。目前環境差了,要讓這多如牛毛的小企業無端消失是不可能,那么只有一種可能就是提高各種排放標準,倒逼產業。達不了標的關門。即使能達標,也不見得能堅持下去。這就是我國的不少排放標準高于國外標準的原因。提標主要是針對這些小企業,大企業等也由壓力,但……(自己想吧)。整體來說,排放標準的提高是一種亡羊補牢的政策。
5、 很多設計根本不看水質,都按生活污水的套路,滿足不了排放標準,所以提標。
6、 近十幾年,隨著污染加劇,水資源短缺嚴重,人類對水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污水深度處理與回用技術興起。污水處理廠的側重點不再是核算污染物的排放量,而是如何改善水質。
7、 進行提標改造,是為了兌現國際承諾,完成減排任務。
8、 提標改造,從宏觀層面來講,一個是產業進行優勝劣汰,另一個可以順勢提高污水處理價。
各路大神對于提標改造的看法及疑問
1、 其實單純提標能不能解決水污染問題很難說,比如現在污水廠越建越多,城市污水處理率都達到70%以上了,為什么水環境還繼續惡化,沒有看到改善的跡象。建污水廠和提標只能會一定程度上改善水環境,但不可能解決水污染問題。
2、 建設完好的污水廠,說改造就改造,說升級就升級,生物處理法不是物化處理,不是簡單增加幾個池子和設備就能解決的,征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誠然,以前有些地方標準或者污水處理廠標準確實落后的可以針對性升級。
3、 雖然我們的標準要求高了,但是我們的基礎、排放量、自然水體納污能力都是很不容樂觀的,需要全面的要求。
4、 也有對于標準的一刀切還是認可的,讓老的污水廠去改造,反正要改造還不如直接升級改造。疏而不堵才是方法,一刀切的提標,能否落到實處。
5、 在整體水環境還沒有遏制污染嚴重的勢頭時,應該繼續堅持原來的標準,通過查處違法偷排以及加強管網收集和運營監督,確保污水從源頭、過程和終端能得到有限處理,這才是當今政府目前應該要去考慮的問題,而不是一味去提高出水排放標準,說什么倒逼產業,再次拉動投資,在我看來這是自欺欺人的做法,把現有的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運營好就已經是大有作為了。
6、 當然我并不反對新建污水廠應該執行更高標準,有一些老廠確實是因為設計和年限的等問題確實是需要提標改造,但需要參考當地條件來確定提標的標準,一刀切的做法是不科學,也不實際,和當今政府提倡務實工作作風矛盾,減排數據可信度有多高,政府和企業都清楚。
7、 如果僅僅是數據上的改變,不能落地實處,還不如把現在的標準嚴格執行下去。
8、 河流治理,主要問題不是標準,而是落實、監管。
9、 目前缺乏這兩方面的系統研究,一是綜合一級標準的出水,對自然水環境影響有多大?二十城鎮一級A和B標準的出水,對自然水環境影響有多大?
10、 應清楚的明白污水處理的本質是處理水,為人類營造一個純凈水源。
11、 如果只是為了提標而提標,那么遠期隱患多余近期受益。
12、 對提標既欣慰又后怕,欣慰的是政府越來越重視環境保護,后怕的是決策層決策的科學性和務實性,污染治理應該是政府、企業和公眾共同參與,脫離任何一方談環保都是在喊空口號,政府也應該承擔起更大的責任,而不是一味倒逼污染治理企業,更不能本末倒置,只關注提高出水排放標準。
13、 對于總磷標準0.2mg/L,為了提高這一點點,所消耗的藥劑會制造更多的污染,化學沉淀的磷還在,只是進行了污染轉移;而且生產藥劑也會產生廢水。
14、 改善水體,應先宏觀研究一下造成水體水質惡化的是什么?污水,酸雨,初期雨水?還是污水廢棄的污泥再次污染?要搞清楚哪個對水體的影響大。
15、 污水處理廠的出水標準再高,那也只是“被收集”到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被處理“好”了。 有多少污水“被收集”,“被處理”,占比例是多少?
提標改造切入點
1、 提標改造的切入點,個人認為,應該把重心放在每個廠子多年的運營經驗上,這些廠子經過幾年的運營,都會找到一些規律,會發現一些缺點弊端 。改造前期, 一定要把自己的經驗融到理論中去,打破常規,理論實踐相結合去設計工藝,改進工藝。
2、 如果提標改造,能夠繼續去除的也就COD、BOD、SS、氨氮。要從工藝選擇上,設備更新上切入。
3、 重點在提高污泥處理要求,二是要加強管網建設。
4、 首要的是加強監管力度。
(由于沒有展開討論,內容比較少)
案例:
工藝知識科普:UNITANK工藝
UNITANK工藝是一種系統靈活、節省占地的先進的污水處理工藝,它集合了SBR和傳統活性污泥法的優點,既具有SBR系統的主要特點,又具有傳統活性污泥法在恒定水位下連續運行的特征。
UNITANK工藝又稱單池系統,由三個矩形池組成,三個池水力相通,每個池內均設有供氧設備,在外邊兩側矩形池設有固定出水堰和剩余污泥排放口。中間池連續曝氣,兩側池內間斷曝氣,交替作為沉淀池和曝氣池。三個池交替地在缺氧、好氧和沉淀的狀態下工作,通過自控程序,控制曝氣器運轉和改變進水點可使池中發生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在去除BOD5、SS的同時,達到生物脫氮除磷的目的。其優點是不需回流、無二沉池、布置緊湊、占地面積小。

案例分享:
背景:處理水量6萬m3/d,工業、生活污水占比各半,工業污水組成主要包含食品飲料、電廠、電子、汽車等行業。
設計進水水質:BOD5=200mg/L COD=400mg/L SS=300mg/L NH3-N=30mg/L TP=5mg/L
設計出水水質:BOD5≤20mg/L COD≤60mg/L SS≤20mg/L NH3-N≤8(15)mg/L TP≤1.5mg/L。出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 –2002中的一級B標準,泥餅含水率80%以下。
采用UNITANK工藝,共有兩組生物池,單組生物池設計參數如下:
BOD負荷:6000 kg/d,污泥濃度:4 g/l,污泥負荷:0.09 kg BOD/(kg MLSS.d),體積負荷:0.36kgBOD/(m³.d),污泥齡: 12~15 d,標準耗氧量:22 977 kgO2/d,沉淀部分表面水力負荷:2.1m3/(m2.h),溢流堰上負荷:9m3/(m.h)。設有除磷加藥系統,由機械隔膜泵、溶解攪拌池等組成,有需要時投加鐵鹽至生物池。6小時一個周期,3小時進水,曝氣,沉淀,攪拌,3小時連續出水。
近期進出水指標如下:

案例討論:
1、Q:沉淀時是否出水?
A:沉淀時不出水。
2、Q:曝氣池內裝斜管填料,負荷高的時候,斜管不會堵嗎?
A:斜管隔斷時間會被曝氣沖刷,設計時還有形狀坡度,不會堵。
3、Q:如果提標,如何進行升級?
A:增大加藥量最省事,后面再加活性炭過濾,CODcr 30問題不大;0.2mg/L的磷酸鹽可以加藥后用超濾。
A:這個案例要改,如果占地受限,可能要考慮MBR,但是也要想好用了MBR之后的隱患,因為三到五年要換膜,很多單位換不起。
A:如果以前工藝沒問題,前加水解,后加過濾,中間提高污泥濃度。以前有問題,那就要針對性解決。COD、氨氮可以控制曝氣,總氮也可以控制曝氣和進水,磷的話加藥或者排泥。
A:可以采用最原始最綜合的AA/O工藝,針對性的加填料。
結束語:
本期微水會我們基于排放標準修正案針對城鎮污水廠的提標改造進行了探討。大家針對提標改造,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些老舊污水廠,在排放標準上已經遠遠落后,以及設備陳舊,原本就存在著改造需求的污水處理廠,那就應該進行提標改造。而一些新建的污水處理廠在排放標準上已經滿足,那么應該考慮的是運營管理,以實際情況為出發點。也結合了@方亮提供的實例,就工藝和提標改造進行了討論。
在環境污染嚴重,環境容量達到一定限度的形勢下,如何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是重要任務,加之設備的老舊、工藝設計的考慮不周等,提高標準著實能夠倒逼產業改造升級,甚至是必須升級。然而,資金、基礎、監管等諸多方面也需慎重考慮,并非一句簡單的提標改造就能解決。
正如@蒼龍、@戈杰所說,對提標既欣慰又后怕,欣慰的是政府越來越重視環境保護,后怕的是決策層決策的科學性和務實性,污染治理應該是政府、企業和公眾共同參與,脫離任何一方談環保都是在喊空口號,政府也應該承擔起更大的責任,而不是一味倒逼污染治理企業,更不能本末倒置,只關注提高出水排放標準。
最后,感謝本期積極參與討論的所有人,@方亮-上實環境 @蒼龍 @彭峰 @周躍強 @唐國文 @孫永利 @周桂永 @AK @吳剛 @宋新偉 @王東亞 @王建設 @何仁言以及未到場提前將想說的內容發給我的@武胤平等人。
(聲明:以上觀點基于微水會討論內容整理,不代表本微信公眾號立場。我們堅持真實還原微水會討論精華,以供大家交流與學習。歡迎大家參與其中,真切感受討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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