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政府特效良藥,還是環境安全毒藥——再提化學絮凝劑治理黑臭水體

時間:2016-07-14 來源:微水會 作者:張雅偉

有網友向我們反映,當地河流水體情況非常嚴重,近期政府從上至下對于黑臭水體處理十分重視,當地官員也“壓力山大”。在“上邊領導”檢查之前,他看到很多人往水里扔了很多的“白色粉末”,說是治理水體的。于是,很快水體變得與以往大不同,領導對當地官員如此迅速地成功治理黑臭水體甚是滿意。但是,他有些擔憂,往水里扔的到底是什么?是否安全?

目前,國內外采用的黑臭河道治理技術主要可分為物理、化學和生物- 生態法三類方法。本篇將延續前段時間“黑臭水體如何“不黑”“不臭”?幾種典型處理方法歸納比較”中的對于化學方法的爭議,介紹化學處理方法的適用性及優缺點,并針對黑臭水體治理進行簡單的實踐分析。

再提化學技術

不“杞人憂天”,也不放松警惕

在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微信公眾號發起的關于“ 利用化學絮凝劑方法處理城市黑臭水體,是否安全?是否值得提倡?”的投票中,82%的網友表示反對,認為此方法不安全。

化學技術是指利用化學制劑去除水體臭味、污染物、藻類,從而達到治理黑臭河道的技術,主要包括強化絮凝、化學氧化和化學沉淀等。所使用的化學藥劑主要有鐵鹽和鋁鹽等混凝劑、雙氧水等氧化劑和生石灰等沉淀劑,目的在于去除水中目標污染物(懸浮物、溶解態磷和氮等),提高水體透明度。但是,以上所采用的化學藥劑是否會改變生境,并造成對生物生長的影響等都需進一步研究。

強化絮凝技術作為較多采用的化學方法,是在一級處理工藝基礎上,通過投加化學絮凝劑,強化去除水中各種膠體物質及細小的懸浮物質,可以在短時間內以較少的投資和較低運行費用而大幅度消減污染負荷,使污染河道得到有效治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化學絮凝法的費用較高,并且產生較多沉積物,某些化學藥劑具有一定毒性,在環境條件改變時會形成二次污染。

常見的絮凝劑分為無機、有機高分子、表面活性劑三種,如聚丙烯胺、聚合氯化鋁(Polyaluminium Chloride,PAC)。氯化鎂較少使用,主要是因為可能引入雜質,但可添加助凝劑石灰、鹵素等很好地去除鎂離子,并促進混凝沉淀。聚合氯化鋁在工業中常用作表面活性劑、潤滑劑等,在水處理混凝去除濁度和可溶有機物。往往陽離子水解鹽比鋁鹽或鐵鹽更有效。因為膠體在自然水體以負電荷的形式存在。

強化混凝沉淀能夠有效移除有機污染物,但混凝效果與有機物分子量有關,常用于富營養化水體,急性有機物污染,高效且短期效果明顯,但混凝劑增加底泥負荷,且不利于生態修復,也易破壞原有的生態系統,適用于水質和水量經常發生變化的河道。

經小編查閱,化學方法在各種介紹中都帶有“見效快、效率高, 但易造成二次污染”類似的字樣,讓人不禁有些許擔憂。文章開頭說的情況,當地官員為求快速治理,應該是采用了化學藥劑治理水體。

優點:一般不受氣候條件影響,處理效果較明顯和穩定,短期內見效快。

缺點:往往治標不治本,治理費用高昂,易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難以長期持續應用。

戰略重點

中國黑臭水體治理實踐

我國黑臭水體的治理,最早可以追溯到1996年的上海蘇州河環境綜合整治。近年來,黑臭水體治理逐漸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已經開展了相關實踐。“水十條”將公眾身邊黑臭水體作為國家戰略的重點,體現自下而上的公眾訴求,也是自上而下回歸水治理本質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北京市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治臟、治亂、治臭”為重點的河湖水環境整治行動。2013年,市政府印發了《加快河湖生態環境建設與管理工作的意見》(2013—2015年),確立了河湖的“五無”目標,即無垃圾渣土、無集中漂浮物、無非法排污、無明顯臭味、無違章建筑物。2013年,開展了河湖的“百日整治”行動,重點集中治理群眾最關心、問題最突出的20條段、200公里河道,通過整治河湖環境衛生、向河湖補充環境用水、建設臨時應急污水處理設施、實施雨污水管網清淤、開展河湖生態環境執法、利用技術手段改善河湖水質等措施,促進了河湖水環境質量的改善。北京市黑臭水體環境綜合整治對象、目標明確,手段綜合,達到了改善水質的目的。

2005年,為了改進河涌的治理效果,廣州市制訂了《廣州市中心城區河涌水系規劃》,結合水系梳理、截污治污、調水補水、群閘聯控、河道清淤、植被復育、景觀營造、生態堤岸建設等各項因素,將河涌整治作為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來進行規劃,形成了“截污治污、補水調水、引水濟涌、堤固岸綠、生態自然”的水環境治理思路,規劃的實施標志著廣州市河涌水系的治理進入了綜合整治階段。

2013年,廣東省印發了《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據此各市結合實際大力推進城市內河涌整治,珠三角地區全面開展 每個城鎮整治一條重污染河涌,廣州、佛山實行“一河一策”“一涌一人”,明確每條河涌整治的具體措施和責任單位。2013年7月起,廣州市環保局開始定期公布50條河涌水質信息,讓公眾知悉治理成效。廣州市通過規劃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的頂層設計,多手段綜合達到系統治理河涌的目標,并實行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2013年,江蘇省印發了《全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以市、縣兩級城市河道為重點,統籌推進控源截污、環境整治、清淤疏浚、調水引流、生態修復,提升城市河道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圍繞“五水共治”,杭州市出臺了一系列的三年行動計劃,2014—2016年,將深入實施“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結構治水”三大舉措,全方位破解制約城市發展的水問題。

題外話

治理環境與政績掛鉤,是否合理

依據新《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國家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負責人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的考核內容,作為對其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圖片為某媒體新聞稿

將治理環境污染與官員“烏紗帽”掛鉤的做法,的確可以引起領導干部對治理環境污染的高度重視,加大政策、技術和資金支持。但是,當治理環境一旦成為面子工程,會否出現急功近利而采取不合適的處理方法,從而產生更大的二次危機,我們感到深深地擔憂。水體表面的潔凈是否是真的安全?暗藏在表面清澈水體下的危機更加可怕,至少“看起來黑,聞起來臭”可以讓人提高警覺去改善,而單單看起來的清澈會讓人忽略危險的存在,忽視危險的開始就是下一次危險事件爆發的開端。我們之所以濃墨重筆地提出化學方法的利弊,不是否定這種方法,而是希望引起相關注意,讓大家了解,安全比快速更重要。

沒有萬能型的普適技術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胡洪營

技術沒有好壞之分,只有“適用”和“不適用”之分。

黑臭水體的成因復雜,地域特征及水體的環境條件都會直接影響黑臭水體治理的難度和工程量,需要根據水體的污染原因、污染歷史、污染程度和治理階段的不同以及環境、氣候和水力條件,有針對性地選擇適用技術和確定組合模式。在黑臭水體治理實踐中,面臨諸多技術方面的問題。沒有“萬能型”的普適技術。

原位混凝處理,即向水體中投加絮凝劑等,只是將污染物從水體轉移至底泥,沒有將污染物移除和去除。該技術對溶解性有機物和氮的處理效果往往十分有限。人工投加化學處理藥劑會對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的累積,不宜提倡。原位生物處理對有機物有一定效果,但一般情況下對氮磷基本沒有去除效果。人工投加生物制劑,難以發揮長效作用,也不宜鼓勵使用。(本章節引自《中國建設報》——訪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胡洪營)

 

歡迎添加“水世界”微信(微信ID:chinacitywater)

聯系人:潘鵬

電話:010-88585610-815
手機:18510663273

郵箱:325178909@qq.com

關注微信訂閱號

版權所有: 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

京ICP備12048982號-4

Top 免费a级毛片18以上观看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