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脫困可從四方面著手
為了使中水回用既“叫好”又“叫座”,有關人士建議:
從管理體制上,要加強立法工作,創建中水回用的法治環境,推動投資以及運營體制向多元化和企業化轉變,要對中水明確定價,保證合理的投資回報和運營收益,建立中水交易制度,擴大中水的使用范圍;
從規劃和設計上,要將中水回用納入城市水資源綜合規劃,要求新建中水工程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要重視水量平衡,提高中水設施的利用率,要規范中水處理技術,推廣高效、可靠、經濟、適用工藝,防止中水處理站自身的二次污染問題;
在運行監管上,要建立和完善對中水回用設施的運營監管政策,設立具有健全職能的監管機構,開展中水回用的風險評估,使中水水質標準更具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在公眾參與上,要加大中水回用的宣傳力度,提高公眾認知和接受水平,尊重公眾知情權,消除公眾使用顧慮,發展中介組織,做好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