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職能部門條塊分割的管理模式難以協調統一
目前城鎮用水涉及到城市規劃、建設、環保、市政、工業、農業、水利、衛生等眾多單位與部門,造成了不能從節約用水和保護水資源的高度來統一解決水資源利用過程中的問題,使得水資源利用效率不高。
4、現有城鎮清污合流的排水系統加大了污水處理成本
長期以來"就近、分散多點、自流排放、雨污合流"排水系統將降水、城市生活、生產污水合流合排造成了污水處理成本增加。
四、關于提高我省中水回用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建議:
1、把實現城市中水回用納入"十一五規劃"
目前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正在進一步具體化的過程中,我們認為這個規劃要將研究和制訂我省中水回用的發展框架,建設節水型社會作為其中的重點之一。清污分流的排水系統和中水管網建設更要在城市建設規劃中早作安排。
2、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建議我省制定和頒布有關"中水利用"強制性的法律法規,從立法和執法的角度促進污水的資源化。包括:
。1)凡需要城市供水的(含自建供水設施供水)的建設項目,都應當配套建設中水設施和清污分流排水系統,并與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審批、設計、施工、驗收和投入使用,否則供水部門不予供水;
。2)對日用水量在120立方米以上的單位,供水部門在核定其用水指標時,應扣除可用中水的替代水量,以保證中水工程的推廣,達到節約新鮮水源的目的;
(3)城市草地樹木澆灌等綠化用水、建筑施工及道路壓塵等環境用水、汽車沖洗用水只允許使用中水,不許使用新鮮水。
3、對現行的水價格體系進行完善和改革,科學合理確定各類水價之間的比價關系
(1)分行業、分用戶制定水價,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水價,而對經濟活動、消費領域中的用水,像桑拿、洗浴和洗車等行業的用水實行高水價;
(2)制定合理的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中水、污水處理費之間的比價關系,拉大價格差,引導使用中水。
4、進行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
切實把水資源作為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資源來對待,建議把原來分散到各政府部門的管水職能集中起來,成立水資源綜合管理協調部門如水務局,對水資源進行科學調控,對水源、供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工業用水、農業用水等進行統籌安排,集中編制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用水規劃、中水利用規劃,科學安排城市各類水源的供水次序和用戶用水次序。
5、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使用中水,培育中水利用市場
政府還能從政策方面予以扶植,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和外資投向中水回用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如對自籌資金建設中水設施的企業,政府可優先提供一定的環保項目貸款,或給予財政支持;減免中水生產企業的增值稅、所得稅、相關的市政配套費等稅費;對使用中水的單位可酌情減免污水處理費,其新鮮水的水質和水量可優先得到保證。要按照市場機制,以中水利用"市場化、產業化、企業化、專業化"為目標,大力培育由中水處理企業、中水利用企業及包括資金、技術、信息等各種要素組成的中水利用市場結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