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頭治水”亟待統籌行動
受訪的相關專家告訴本刊記者,太湖治理涉及多個區域和部門,條塊分割造成“多頭治水”的體制性問題。環保部門主要職責是監督水環境,卻由于城市污水和江河不在其管理范圍,大量城市污水被直接排入江河而無法進行管理;河道雖屬水行政管理部門管理,但河道水政部門對于水污染管理缺乏法律依據;漁業養殖對水環境有重大影響,但是卻屬于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在治理太湖的具體措施上,相關部門之間的步調有時候不一致,甚至出現扯皮現象。崔廣柏坦言,目前太湖流域的管理組織有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漁業管理委員會等,但都無法打通區域隔閡,協調好太湖流域各行政區域的湖泊治理資源。流域管不了區域,造成區域規劃與太湖流域綜合規劃不接軌,“規劃打架”現象時有發生。
崔廣柏認為,一直以來,治理太湖的思路更多的是強調流域治理,希望通過對太湖水域的科學治理,解決太湖富營養化問題。事實證明,“就水論水”治不好太湖。治理太湖必須把流域治理和區域治理結合起來,打破行政區劃,進行區域統籌。
專家們建議,應盡快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負責太湖綜合治理的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協調治理步驟,全面、科學、長期地對太湖生態環境進行綜合治理。
而就在《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太湖進行深入采訪時,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也在調研太湖污染時強調,在今后的發展中,要下決心以更大力度治理太湖,保證太湖水質安全。第一,要以鐵腕治理“三廢”,太湖和周邊地區除小化工企業要堅決實施關停并轉外,還要實行更嚴格的區域環保制度,提高太湖周邊地區的環保標準,并通過立法來強制執行,要加快建設更多的生活污水處理廠,堅決把農業污染特別是畜禽養殖污染減少到國家規定的范圍內。第二,要通過興建水利工程,建立經常的調水機制,讓太湖水流動起來。第三,要建立生態災害的預警機制。對藍藻的監測、應急處置和對群眾的宣傳告知,都要有一整套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