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這兩部分內容相結合制定出的水價,才是真正反映了工程水的價值。根據這樣的水價各用水戶無論用水量的多少,均會根據其產品的成本和利潤自動考慮是否需要調整產品結構及產品數量,或改進生產工藝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節約用水量降低成本,增加凈收入。同時作為商品,還可以通過價格調整這一經濟杠桿,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吸取電力行業實行峰谷電價的有益經驗,調整不同時期(豐水期、枯水期)的供水價格;或根據不同用途分類供水、以質定價?傊坏┏蔀樯唐,就可參照運用商品流通領域里的市場經濟法則、商品價格規律,調整水價中的第二組成部分。
總之,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水價政策,有效體現水資源的國有性質,避免出現區域或部門壟斷,吸引開發者投入建設資金,鼓勵管理者合法經營;自然控制用水戶的超額需水量和超標排放,有機地協調投資者、管理者、用水戶各方利益,使之相互依賴,相互制約,形成水資源供需平衡的雙贏局面。通過人與自然、人與水的和諧、和平共處,達到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