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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南水北調工程受水區用水量全面達到負增長形勢下及時修正調水規劃方案的思考

時間:2006-11-02 來源: 作者:柯禮丹

3)及時修正和完善調水規劃和建設方案

    應該指出,受水區用水量雖然達到全面負增長,但這并不意味著這個地區不缺水了, 或者不必再調水了。受水區處于華北半干旱半濕潤地區,這個地區的降水量和需水量年際變化較大,歷史上特殊干旱與連年干旱情況時有發生。為提高城市供水的保證率,確保城鄉人民飲用水的安全,改善河流生態,從長江或黃河進行跨流域調水補源還是必要的。

    由于受水區城市工業用水增長趨緩并正向零增長過度,城市生活用水持續增長但占總用量的比重較小。因此,原規劃以城市生活和工業用水為主要目標的調水工程就應重新定位,工程規模,輸水方式和經濟評價等方面也須作相應的修正。

    如果將南水北調的水量用來置換黃河以北由于城市工業用水超采的地下水和擠占的農業用水,可能會遇到以下問題:

①城市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自來水廠可以封井,但農村超采區則難以做到。按照國家規定,農民在定額內的用水是不收水資源費的。正如目前引黃入晉工程所遇到的引黃水消化不多,但地下水仍在超采的情況。

②在受水區農業用水持續減少的情況下,農業將首先利用當地的水源,而不易接受外調水。1995年開始的引黃濟衛(河)工程,將黃河水引入河北省衡水地區,每年分配的引水指標為5m3,但10年來,實際平均每年引水不足0.5m3,原因是引黃水價0.5/m3 比當地水源水價貴,而擬議中的引江水價要比引黃水價還貴幾倍,農民更不容易接受。

③農業用水的負增長,受水區出現了一些良性發展,地下水持續下絳的趨勢趨于緩和。如北京市從1996年起通過劃定超采區,控制開采以來,已基本上做到平水年地下水采補平衡,水位不再下絳。

④綜上所述,以引江水換置超采的地下水和被擠占的農業用水是否可行,主要取決于農民的意愿,他們會在水價和節水中選項。

    建設方案的修正取決于需水預測的復核結果。一般估計,受水區全面呈現用水量的負增長后,城市用水將大幅度的調低。

①屆時,中線工程建設就應考慮是否有必要加高涉及到20多萬庫區移民的丹江口水庫大壩。

②中線輸水工程的明渠方案是否可以適當改為渠、管(道)結合;如果向干枯河道生態補水還可以與現有河道輸水相結合。

③東線引江受水區不愿意接受難以保證水質的引江水,是否應考慮引江水暫不過黃河的方案。

④需水預測復核和規劃方案修正之前,目前的施工方案應作出相應的安排,盡量減少土地占用和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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