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持續發展水資源戰略研究綜合報告(二)
時間:2006-12-12 來源: 作者:
(2)防洪減災的戰略轉變
通過實踐,人們逐步認識到,要完全消除洪災是不可能的。人類既要適當控制洪水,改造自然;又須主動適應洪水,協調人與洪水的關系,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繼續發展。要約束人類自身的各種不顧后果、破壞生態環境和過度開發利用土地的行為,從無序、無節制地與洪水爭地轉變為有序、可持續地與洪水協調共處。發生大洪水時,有計劃地讓出一定數量的土地,為洪水提供足夠的蓄泄空間,以免發生影響全局的毀滅性的災害,并將災后救濟和重建作為防洪工作的必要組成部分。因此,要從以建設防洪工程體系為主的戰略轉變到:在防洪工程體系的基礎上,建成全面的防洪減災工作體系,達到人與洪水協調共處。
(3)防洪減災工作體系的總體目標和主要內容
我國防洪減災工作體系的總體目標是:在江河發生常遇和較大洪水時,防洪工程設施能有效運用,國家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不受影響,保持正常運作;在江河遭遇大洪水和特大洪水時,有預定方案和切實措施,國家經濟社會活動不致發生動蕩,不致影響國家長遠計劃的完成或造成嚴重的環境災難。
防洪減災工作體系的主要內容:
①根據江河的總體治理目標,建設有質量保證的防洪工程系統
各主要江河應在原有規劃的基礎上,結合近年來的防洪實踐和國家的發展要求,進一步定出江河的總體治理目標和全面的治理規劃,據此建成有質量保證的防洪工程系統。防洪工程系統的標準要經過技術經濟的論證,一般應達到50年一遇以上,重要堤防100年一遇或更高。如:
長江的治理目標:再遇類似1998年洪水時,確保安全并大大減輕防汛搶險負擔;再遇類似1954年和1870年洪水時,在充分運用三峽等干支流
水庫和分蓄洪工程的條件下,保證重要堤防、沿江大城市和重點圍垸的安全。為此要按統一規劃,在完成三峽工程的同時,完成重要堤防和重點圍垸的加固、干流河道的整治、分蓄洪區的配套工程并繼續興建金沙江的溪洛渡、嘉陵江的亭子口、澧水的皂市等干支流水庫。
黃河的治理目標:保證防御花園口安全通過100年一遇~1000年一遇的洪水;穩定現行的流路,保證黃河不改道。為此要加強水土保持,進一步減少入黃泥沙;充分發揮小浪底水庫對下游的防洪減淤作用及對其上游三門峽水庫的補救作用,解決三門峽對渭河下游的不利影響;整治下游河道及河口,通過放淤抬高兩岸大堤附近的地面,使黃河下游逐步成為一條相對的地下河;根據小浪底的運行情況和發展需要,逐步興建小浪底以上的干流水庫。
其他各江河也都要制定治理目標和相應的工程建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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