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時間:2006-11-02 來源: 作者:
七、建立儲備體系和應急機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立健全水資源戰略儲備體系,各大中城市要建立特枯年或連續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儲備,規劃建設城市備用水源,制訂特殊情況下的區域水資源配置和供水聯合調度方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水資源條件,制定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應急預案。要成立應急指揮機構,建立技術、物資和人員保障系統,落實重大事件的值班、報告、處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預警和應急救援機制。當原水、供水水質發生重大變化或供水水量嚴重不足時,供水單位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