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把審批關,嚴厲查處違法排污企業
(一)依法開展限期治理。1999
年省政府下發了《關于對我省中省直重點環境污染企業實行限期治理的通知》,要求全省54
家重點不達標的工業污染源都要在2000
年底前實現達標排放。2004年全省共完成930
個限期治理項目。通過限期治理有效推進了污染物排放不達標和超總量指標的污染源的治理工作。
(二)加強對新建項目的管理,堅決控制新污染源。各級環保部門嚴格按照“三同時”有關規定,加強各類建設項目審批和驗收。近三年來,全省共否決不符合產業政策、選址不合理項目500多個。
(三)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檢查監管。按照國家六部委通知要求,我省開展了“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環保行動”,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19622
人次,檢查企業6854
家,立案企業1029
家,結案662
家。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堅決淘汰污染嚴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落后的生產工藝及設備,嚴查“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對效益差,污染嚴重,沒有治理價值的企業實施關停,目前全省共關停1055
家企業。
(四)枯水期污染防治。針對我省枯水期水體污染較重的特點,每年組織全省開展枯水期水質保護專項行動,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嚴防水污染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