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熱點專題 >> 其它專題 >> 水污染防治 >> 

江蘇省“十一五”水污染物

時間:2006-11-24 來源: 作者: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以及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切實做好淮河、太湖流域和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工作,實現水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受國務院委托,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江蘇省人民政府簽訂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如下:

一、到2010年底,江蘇省COD排放量總量目標控制在82.0萬噸,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14.6萬噸,削減比例15.1%。其中,淮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34.0萬噸,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6.3萬噸,削減率15.6%;太湖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25.4萬噸,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2.8萬噸,削減率9.9%。

二、江蘇省人民政府對省轄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COD總量削減目標和重點流域治污目標完成。應按照《決定》要求,建立水環境質量目標、水污染物總量削減和水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況考核制度,確;春印⑻挝勰繕说膶崿F。

(一)淮河流域

2008年底前,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7%(COD年排放量控制在37.5萬噸)。

2010年底前,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控制在34.0萬噸。

淮河流域水質目標、工程目標以及工作目標參照《江蘇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2005-2010年)》執行。

(二)太湖流域

2008年底前,10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類,湖體水質保持2005年水平,河流國控斷面高錳酸鹽指數80%、總磷70%、氨氮60%達到水質目標。主要水污染物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3%(COD年排放量控制在27.4萬噸)。

2010年底前,10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基本達到類,湖體水質和河流國控斷面水質達到水質目標。COD排放量控制在25.4萬噸。

河流國控斷面的水質目標見附表1,飲用水源地的水質目標見附表2,湖體水質目標見附表3。污染控制目標見附表4和附表5。

(三)南水北調東線

2008年起,江蘇省境內輸水干線及出省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類水質標準。

南水北調工程目標、工作目標參照《江蘇省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治污目標責任書》執行。

上一頁 頁碼:[1 2 3 4 5 6 ...7 >>] 下一頁 共7頁

打印】 【網站論壇】 【字體: 】 【發表評論】 【關閉

微水會

更多關于 江蘇省“十一五”水污染物 的資料

    第十六屆城市發展與規劃大會

    推薦書籍


      《高濃度有機工業廢水處理技術》
      作者:任南琪
      內容簡介:

      《水的再生與回用》
      作者:【美】林宜獅
      內容簡介:

    合作邀請:010-88585381-805

    免费a级毛片18以上观看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