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五
江蘇省轄流域“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工作分年度國家考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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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規劃治污項目完工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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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轉項目100%;新建項目不低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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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水質 目標 |
太湖流域 |
在上年基礎上有所好轉,8個以上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湖體水質保持2005年水平 |
在上年基礎上有所好轉,8個以上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湖體水質保持2005年水平 |
10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 湖體水質保持2005年水平; 河流水質80%的高錳酸鹽指數達到Ⅳ類;70%斷面的總磷指數達到Ⅳ類以上;50%斷面的氨氮指數達到Ⅳ類以上。 |
在上年基礎上有所好轉。 |
10個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 湖體水質保持2005年水平; 河流水質高錳酸鹽指數全部達到Ⅳ類,其中70%斷面高錳酸鹽指數達到Ⅲ類;80%斷面的總磷指數達到Ⅳ類以上,其中50%斷面的總磷指數達到Ⅲ類;60%斷面的氨氮指數達到Ⅳ類以上,其中30%斷面的氨氮指數達到Ⅲ類。 |
南水北調東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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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境內輸水干線及出省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 | |||
總量 目標 |
淮河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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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7%(COD年排放量控制在37.5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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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控制在34.0萬噸 |
太湖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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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水污染物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3%(COD年排放量控制在27.4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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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排放量控制在25.4萬噸。 | |
工程 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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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建成投運率不低于40%;城鎮污水處理率不低于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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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中的工程項目,全部建成投運;城鎮污水處理率不低于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