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的主要責任在各級人民政府。要讓那些漠視環境法律法規的領導干部付出代價。”周生賢指出。
今年5月,環保總局與山東等7省政府和華能等6家電力企業,簽訂了“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啟動了“十一五”燃煤電廠脫硫工程。7月,環?偩钟峙c河北等9個。▍^)政府簽訂了“十一五”水污染物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這是環保部門建立的“環境目標責任制”。周生賢說,下一步,環?偩诌將與其他。▍^、市)政府簽訂責任書,確保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到省、責任到省、任務到省、項目到省”。
如何確保責任書不成為一紙空文?周生賢表示:“對沒有完成責任書要求的地方,暫停該地區增加相關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審批。”按照國家的政策,裝有脫硫設施的電廠可以享受每度電0.015元的補貼,他說,今后對沒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不僅要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限產限排,還要全額追繳脫硫優惠資金。據了解,除了落實環境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在下一階段的工作中,環保部門還將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并充分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護環境。清理新開工項目、嚴查環評違法行為也是環保部門下半年的一個工作重點。
從遏制地方政府投資沖動的源頭著手,環保內容已經納入到了政績考核標準。據了解,目前浙江、廣東、上海、山東、河北、黑龍江、重慶、天津、吉林、江蘇等地紛紛出臺政策法規,將多項環保指標納入領導干部考核內容。
“現在有一種看法認為,‘十一五’剛剛開始,主要污染物出現上升趨勢不足為奇。我們一定要改變這種觀念。”周生賢說,“確定每年削減2%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就是要每年對照指標,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及時制定措施,通過持續施加壓力,努力實現削減目標。如果把年度目標放在一邊,寄希望于兩三年后治污設施建成了,排放總量就會自動降下來,往往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即使最后達到了要求,而前幾年的大量排放不僅會加重環境污染,而且還會帶來不良的社會影響,也不能說是圓滿完成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