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管理措施正在征求意見,下月有望出臺
記者 孫晶 李曉莉 實習生 李佳
離6月1日的全國商場“限塑令”實施還有兩個月,記者日前從廣州兩家大型超市相關人士處獲悉,商務部正在全國范圍征求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估計下月可能出臺。為了更好地推行這一環保措施,廣州的商家和市民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上圖:用起來爽手的塑料袋,顧客以后要掏錢買了 本報記者 陳文筆 實習生 方智恒 攝
一憂:準備零鈔買塑料袋
據悉,商務部的此次征求意見稿對塑料袋怎么收費有明確的規定:商品零售場所對塑料購物袋按規定明碼標價,商品零售場所應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和價款,不得將塑料袋價款含在商品價款內合并收取。違反上述相關規定的商品零售企業,視情節,可能最高被罰5000元。
對于這項措施,商家和市民在支持的同時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我們希望超市的塑料袋標價不要太高,0.2元或0.3元最好,可是這樣我們又要預備不少零鈔了。”家住東風東路的葉太表示。
“我們的一個小型塑料袋計劃標價0.3元,按廣州十間分店計算,每天要準備多少零鈔才能應付購買塑料袋的生意?”一位大型超市的管理人員向記者表示,“何況這是一項全國性的措施,影響面很廣。零鈔供應畢竟有限,突然一下需求增多,估計短期會出現不少問題。”
二憂:環保袋統一沒選擇
日前,廣州市連鎖經營協會曾向媒體表示,已陸續接到商家有關“統一購物袋”的建議:各商家、品牌商可在購物袋上印制不同商標圖示,另外,行業協會可牽頭并聯手政府相關部門對購物袋的材質、外形、價格、換購(收費)方式等制定出一套統一的制作執行標準。購物袋的售價可能為1元—2元。
但有消費者認為:“廣州這么多的超市,其選購環保袋的來源、款式、質量肯定不一樣,為什么非要統一。”“在購買環保袋的問題上,商家應有自己的選擇權,消費者也同樣擁有選擇權。毫無意義的統一沒有必要,還可能產生更多的貓膩。”一位資深商業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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