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設施設計時應盡量符合下列工程措施抗震設計要求:
(1)選擇對抗震有利的場地和地基。
(2)選擇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的抗震結構方案,并力求建筑物體形簡單,重量、剛度對稱和均勻分布,避免平、立面上有突變和不規則形狀。
(3)保證建筑物結構的整體性,并使結構和連接部分具有較好的延性。
(4)取地下水的井管應盡量采用鋼管,并應盡量采用潛水泵;水泵的出水管應設有良好的柔性連接。
(5)水廠、具有調節水他的加壓泵站及水塔等宜分散布置。
(6)在設計中提出保證施工質量的要求。
(7)對易發地震地區內的現有自來水廠(站)及供水系統均應按現行的《室外給水排水工程設施抗震鑒定標準》(GBJ 43-82)進行抗震鑒定。進行抗震鑒定時,首先應對建筑物及管網的設計、施工、使用現狀和該地區可能的強震影響等,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并結合場地、地基上質條件,判斷其對抗震的有利或不利因素。其次在給水工程的地下管道的抗震鑒定中,應著重檢查管道沿線的場地和地基土質情況、管網的整體布置、閥門的設置和管材、接口構造等。凡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均應根據當地抗震設計烈度要求,對建筑物進行加固;對管網增設管道柔性連接、連通管等,必要時,可換管材,以避免室外給水工程設施在地震時遭受嚴重破壞和造成次生災害。
4、非工程措施抗震要求
在遇有意外災害時城市的集中式供水系統容易遭受破壞,破壞后又難于在短期內恢復供應安全衛生的飲用水。為此,按照“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在平時就應做好地震時期的應急準備,建議如下:
1、平時應掌握本地區各種水源(含自來水水源、自備水源、戰備井、水井、水庫等)的分布,并有意識的在某些需要的地區設置備用水源,以促形成能應急的水源分布網。
2、有關單位應備有檔案資料,記錄有關水源分布的清單、分布圖等;應備有非常時期應優先供應緊急用水單位(如醫院、消防隊等)的清單,包括所在地點、附近的水源及與有關管網的聯系等。
3、市政工程單位應備有本地區供水設施、管道連接、閥門的位置及水處理的記錄與結構圖,以備供修復供水管網時使用。
4、水廠、衛生防疫站、醫院等部門應配備必要的水質衛生檢驗設備,除實驗室設備外,還應包括不需電源的、適于現場操作的便攜式速測箱。配備必要的飲水凈化消毒劑(應注意定期更換,以免失效),并對有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使之掌握簡易的水質檢驗方法、飲水消毒方法及水源衛生防護知識等。
第2條 排水工程。
(一)污水處理設施選址
1、污水處理設施與居民安置區或安置點的衛生防護距離應根據當地具體情況,與有關環保部門協商確定,但一般不小于
2、污水處理設施應在取水水源的下游,距離水源取水口至少
3、污水處理設施應設在居民安置區或安置點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4、污水處理設施應設在地形有適當坡度的居民安置區或安置點下游地區,使污水有自流的可能,減少污水提升。
5、污水處理設施應設在不受洪水威脅的地點。
6、有方便的交通和水電供應條件。
(二)污水處理設施設置
由于居民安置區或安置點布置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可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布置,應以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分散式布置為宜。
(三)管材選擇
1、目前排水管道常用管材有UPVC管、PE管、玻璃鋼管、石棉水泥管、鋼管、陶土管、鑄鐵管、混凝土管、鋼筋混凝土管、水泥砂漿抹面渠道等。
2、建議在災區居民安置區或安置點排水使用UPVC管材,其主要優點:一是材質輕、便于運輸;二是施工方便;三是柔性和管徑可以滿足要求。排水管應以重力流為主,宜順坡敷設,不設或少設排水泵站。在排水管道連接處應設置可彎曲連接器,實施耐震性的管道更新敷設。
(四)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規模
由于居民安置區或安置點布置分散,規模大小不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用小型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
第3條 供電。
第4條 燃氣。
第5條 環衛。
第6條 電信。
第7條 消防。
第8條 防洪。
中國城鎮供水排水協會(中國水協)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鎮水務發展戰略國際研討會指定網站 國際水協會中國委員會工作網站
全國中長期科技發展十六項專項之一、中國十六大中長期重點專項 - 中國水體污染防治重大專項發布網站
技術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權所有 京ICP備12048982號-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城科會辦公樓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權所有: 水世界-中國城鎮水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