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熱點專題 >> 事件專題 >> 2010年世界環境日 >> 

全球十大環境污染

時間:2010-06-10 來源: 作者:

危險性廢物

危險性廢物是指除放射性廢物以外,具有化學活性或毒性、爆炸性、腐蝕性和其他對人類生存環境存在有害特性的廢物。美國在資源保護與回收法中規定,所謂危險廢物是指一種固體廢物和幾種固體的混合物,因其數量和濃度較高,可能造成或導致人類死亡率上升,或引起嚴重的難以治愈疾病或致殘的廢物。

城市的發展,人口集中,各種功能復雜,各種廢棄物大量增加。在當地范圍內處理廢棄物已感困難,因此希望將廢物轉移到臨近的城市、村鎮以至鄰國,以及更容易處理的地方。這樣,在歐洲多個國家接壤且商業往來頻繁的地方,廢物的越境轉移已成為日常的活動。然而,1982年發生了污染土壤轉移到國外的事件,使有害廢物的越境轉移變成國際性的問題。

從經濟角度看有害廢物的越境轉移無論商品或廢棄物,幾乎所有物貨的轉移,其背景都有經濟的原因。作為交易進行轉移時,送出和接受雙方都各有其相應的利益。有害廢棄物也不例外。接受地區或被投放地區的居民所遭受的損失和環境的破壞是不可逆轉的,這里有付出巨大代價的危險。以下許多事件說明有害廢棄物處置是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1978年美國紐約州尼亞加拉瀑布市發生了拉伍運河事件后,根據全美國范圍內所進行的調查結果發現,全美共有2萬多個地方有可能因有害廢物的不恰當處理,而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危害。據美國國會技術評價局估計,凈化這些地方所需費用達100億~1000億美元。

在德國發現了許多對人體及環境存在危險的過去的廢物投棄地和工廠舊址,同時以州為單位對可疑的投棄地進行了辨別,自1989年被確認為對有害廢物處置不當的地方,僅查明的就有5萬多個。按政府方面的估計,今后其凈化費用最少也要180億馬克(約合20億美元)。大量需要地下水的丹麥,估計有2000個地方被污染,其凈化所需費用估計也要10億丹麥克朗(約1500萬美元)。

由于對廢物不正確處置給社會造成的損失之大,很可能抵消了社會從產生這些有害廢物的產品中獲得的利潤。

有害廢物問題,是所有發達國家共同面臨的問題。隨著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和有害廢物的越境轉移,已開始在全世界各地引起重視。事實上,就連曾被認為與工業生產毫無瓜葛的北極白熊的體內,現查明已受到DDT、HCH、PCB氯丹等的污染。南極企鵝也是如此命運。

90年代以來,經查明發生多起有害廢物的越境轉移問題。例如一家挪威企業從美國向幾內亞出口1.5萬噸有害廢物并棄置而造成樹林枯死事件;還有意大利向尼日利亞以化學品名義出口并棄置3900t有害廢物的案件;又如美國費城裝的1.4×104t有害焚灰,在加勒比海各國、非洲、地中海沿岸等地遭拒絕入境以后,在海上徘徊了兩年之久,最后被認為投進印度洋的事件等。近年來也發生多起發達國家向中國沿海地區轉移有害廢物事件。

為何要進行越境轉移交易?特別是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其具有以下共同之處:一是接受發展中國家對有害物多數沒有法律規定,即便是合法的進出口,也不具備處理有害廢物的技術。根據最近發生的許多事件,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投棄費用和處理費用差距很大,有的甚至達到1∶20,這對于陷于經濟困境的國家是一種誘惑。接受有害廢物是發展中國家受經濟困窘左右,經濟、環境惡性循環的后果。

為將這種有害廢物越境轉移所造成的損害消滅在未發生之前,只靠一個國家是難以做到的。必須建立起巴塞爾公約試圖建立的國際性框架,這是當務之急。繼續堅持有害廢物在產生國處理原則,即使允許出口,也應使產生國保證該有害廢物在對方國不發生污染。建立一個合理體制,規定執行有害廢物產生的國的標準和在對方國家造成的有關損失及其賠償。應從污染者負擔的原則出發,至少要明確地將其制度化。

生活垃圾一直是困擾城市的一大難題,成為一大公害。城市生活垃圾分布廣、數量大。我國大城市問題尤為突出,如廣州市每年生活垃圾約110×104t;天津因燒煤多,垃圾量更大,僅市內六個區每年生活垃圾就約140×104t,單把這些垃圾從城市每個角落收集、運輸,就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財力。如天津約有1.2萬名清潔工人、600多輛5噸型垃圾運輸車,每年運輸費約2500萬元。垃圾大多數采用填埋處理,正規的垃圾填埋處理不僅占地面積大,而且對地形、地質有特殊要求:要求建設回收沼氣,防止有毒污水滲入地層中等的設施而耗資巨大常需上億元,這不僅需資金、土地,而且從長遠角度看,隨城市化不斷發展所承受的負擔會越來越重。

目前有的城市沒有正規的垃圾填埋場,經簡單處理的生活垃圾直接用于填坑,有的甚至干脆堆在垃圾場里,致使堆積的垃圾產生的沼氣就地排放(空氣中甲烷達5%~15%)時,一旦遇明火就會爆炸。據測算,甲烷對臭氧層的破壞比二氧化碳要嚴重27倍。若沼氣彌漫在農作物周圍,農作物應會被“燒”死,流出的有毒污水四處漫流,對大氣、水體及土壤造成嚴重的二次污染。而生活垃圾中的塑料物至少需100年的時間才能徹底分解腐爛,所以按衛生標準,填埋物附近至少50年內不能種莊稼,更不能居住。

上一頁 頁碼:[<< 1 ...3 4 5 6 ] 下一頁 共6頁

打印】 【網站論壇】 【字體: 】 【發表評論】 【關閉

微水會

第十六屆城市發展與規劃大會

推薦書籍


    《高濃度有機工業廢水處理技術》
    作者:任南琪
    內容簡介:

    《水的再生與回用》
    作者:【美】林宜獅
    內容簡介:

合作邀請:010-88585381-805

免费a级毛片18以上观看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