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階梯式計量水價開始在深圳、廈門、銀川等城市試行并推廣,北京市也擬議對城鎮居民家庭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階梯式計量水價已成為我國城市今后供水價格結構改革的發展趨勢。
一、階梯式水價的概念及定價
階梯式計量水價是將水價分為兩段或者多段,每一分段用水量范圍內都有一個單位水價,單位水價在分段內保持不變,但單位水價隨著分段而增加。
1998年,原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頒布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指出,階梯式計量水價可分為三級,級差為1:1.5:2。
階梯式計量水價計算公式如下:
階梯式計量水價=第一級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數十第二級水價×第二級水量基數+第三級水價×第三級水量基數
居民生活用水計量水價第一級水量基數=每戶平均人口×每人每月計劃平均消費水量
具體比價關系由各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的第一級水量基數,根據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則制定;第二級水量基數,根據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原則制定;第三級水量基數,根據按市場價格滿足特殊需要的原則制定。
二、水商品定價目標
階梯式計量水價是否是一個有效的水價結構,可以從對水商品定價目標的實現程度來衡量。由于水商品定價過程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其定價目標也表現出多元性,但其主要目標可歸結為以下4點:
1.有效性
價格是市場機制的中心環節,是調節資源配置的有效杠桿。有效的水價格應成為指導生產和消費的信號,促進水資源高效合理配置。首先,有效的水價格變動調節稀缺水商品在眾多需求者中的分配。其次,有效的水價格能夠反映水的需求變化。價格作為一種信號,能夠反映社會對其需求的程度和需求的變化,促使水商品的供給者適應水的需求變化。再次,有效的水價格能夠反映提供水商品條件的變化。由于水資源是有限的,生產某一水商品用于滿足一部分用戶,則只能限制另一部分用戶的需求,由此影響到其取得水商品的成本。水商品取得成本的變化則可通過價格信號向消費者發出信息,使消費者決定為了支付這些提高的成本而決定對水商品消費的程度。
2.公正性和公平性
公正性是支付能力問題,公平性是成本合理分擔的問題。水是人類生產和生活的必需晶,為了滿足基本生活的需要,每一個人都有享受純凈的水資源的權利。因此,供水價格的制定必須是滿足所有人的需要,無論是低收入者還是高收入者,都應該有足夠承擔生活所必需的用水費用的能力。但是,由于不同富裕程度的用戶在享受用水時所得到的價值也是不同的,存在意愿支付與支付能力的區別。意愿支付反映了消費者可以根據價格決定購買某一商品或服務,在水商品消費中表現為愿意為更多水量消費或更高的水質服務支付較高的費用。而支付能力則反映了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特別是低收入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因此,在保證所有人都能有水用的基礎上,公平性和平等性在不同用戶之間也應有所體現,需要通過價格差別加以確定,保證低收入者的支付能力,讓高收入的意愿支付者承擔較多的成本,使水商品成本在各用水戶之間公平、公正地分配。
3.生態可持續性
水資源是可再生資源,水系統是一個循環系統。城市供水與排水是水的社會子循環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因此,在水商品定價中要統籌供水和排水,通過人工污水處理技術,充分利用水環境自身的再生能力,促使生態環境的改善。由此,一個可持續的水價體系中,水商品價格不僅應包含供水的成本,還要考慮用水的外部條件,在水價中體現恢復水環境的成本,以滿足生態環境系統自然循環的要求。
4.成本回收和合理利潤
合理的水價應考慮供水工程生產成本回收,保證水利工程建設投資回收,并有足夠的流動資金用于維護、運行管理、大修與設備更新。同時,供水企業作為商品生產者,也應獲取適當利潤,以實現其自身的良性循環。
三、階梯式計量水價的優勢
階梯式計量水價基本上能夠達到水商品定價的目標,具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等優勢。
1.階梯式計量水價使邊際成本定價克服了來自社會和政治方面的障礙
邊際成本定價是公共部門定價規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能以邊際成本的價格形式提高資源利用的經濟效益,促進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利用,是許多專家和學者推崇的水價定價方式。由于現代水資源緊缺與水污染并存,城市供水邊際成本呈上升趨勢,以邊際成本定價形成的水價格必然比較昂貴,從而加大低收人群體的經濟負擔。由于水價提高對低收人群體居民的影響大,因此單一計量的邊際成本定價在政治或社會方面不具備可實施性,成為邊際成本定價方法實際運用的障礙。因此,階梯式計量水價通過多階梯定價,克服了邊際成本定價在實施中來自社會和政治方面的障礙。
2.階梯式計量水價促進水資源保護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一個合理、有效的階梯式計量水價必須擴大不同分段的價格差異。在階梯式水價下,如果用水戶消耗水量超過一定的數量,他必須支付高額的邊際成本,這屬于意愿支付的范圍,是消費者選擇的結果。如果用水戶不愿支付高價,他必將節約用水、杜絕浪費。采用這種分段定價結構,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水資源浪費及水資源低效利用現象,有利于水資源充分利用及有效保護,同時,還可以促進節水技術的開發和應用,推進節水器具的廣泛使用,從而實現制定水價的效率原則。
3.階梯式水價體現了公正性原則
階梯式水價避免了單一計量水價漲價“一刀切”的缺點,考慮到低收人群體的支付能力,通過政府補貼和強制高收人群體交叉補貼低收人群體用水來倡導公正。水是一種正常的商品,在一定的范圍內,它的使用也會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對于高收人群體,他們可能要洗車、使用一些耗水設備,他們的用水量在較高分段的比例高于低收人群體,由此支付的平均水價就會高。階梯式計量水價中的高價格主要是針對浪費水資源、不注意節水的人群和超額用水、愿意承受高水價的高收人群體。而對低收人群體支付能力影響不大,他們能夠在起始分段內以低價獲得足夠用水來滿足生活的基本需要。
4.保證水管單位補償成本,保本微利
高額的邊際成本將有助于水管單位獲取資金,用于管道改造、技術更新,為水資源的開發以及水污染的治理注入可靠的資金流。同時有利于水管單位提高供水質量,改善供水環境,實現用水戶對水量和水質的需求。
四、階梯式水價的局限性
1.起始分段水量制定困難
起始分段水量核定過多,起不到督促居民節水的作用,起始分段水量過少,又會影響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可見,起始分段水價制定恰當與否對階梯式水價改革的成功與否有很大的影響。從用水者的角度,希望起始階段水量越多越好,這樣可以支付較少的水費而用較多的水。而要使階梯式水價達到促進資源優化配置以及回收水資源的開發運行成本的效果,必須嚴格控制初始分段的用水量。根據國際基本用水標準,一般在人均25~30L/d范圍內。也就是說,對于一個5口之家,相當于每月用水4~5m3。但是,在實際執行中,其實際分段的用水量往往制定過高。在亞洲開發銀行的數據中,使用階梯式水價并有起始分段規模數據的17個自來水公司中僅有2個起始分段規模小于或等于每月4~5m3,其他的大多數起始分段規模大于或等于每戶每月15m3。銀川市與廈門市起始階段水量控制在15t以內,而1996年深圳市實施的階梯式水價將居民用水的起始階段水量定位為每戶每月30m3。這樣高的起始分段用水量,基本上無法起到促進節約用水、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的目的,階梯式水價促進水資源保護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優勢無法發揮。
2.水商品消費活動中對邊際成本價格的不敏感性
階梯式計價的一大優勢是在遵循公平性的前提下運用了邊際成本定價法。在邊際成本定價法中,水價取決于每增加一單位水量所必須支付的成本。階梯式水價通過分段,巧妙地將昂貴的邊際成本價格安排在較高的分段中。但是在實際水商品消費活動中,絕大多數用水產對邊際成本價格很難作出敏感反應。因為水商品消費活動與一般商品消費活動有很大的區別。去商店購買某一商品時,我們知道多購買一單位商品必須支付單一商品的價格,但在階梯式計價方式下,水商品消費者很難知道下一單位商品水的價格。這是因為自來水是批量購買的,而且在使用后支付水費。我們在使用的過程中不知道我們正在消耗的這一單位水是屬于第一分段低價位的水量還是屬于第二分段的邊際成本水價的水量。由于階梯式水價使用中無法及時為用水戶提供準確的價格信號,從而無法為用水戶在消費行為中進行選擇提供必需的信息。
3.階梯式水價忽略了公平性原則
交叉補貼通過高收入群體和低收人群體間的強制補貼使階梯式水價實現了公正性原則,但在補貼分配上難以體現公平。在階梯式水價中,補貼基本上分配在初始分段,在價格形式上低分段實行的是帶補貼低水價,而高分段實行的是邊際成本價格,補貼隨著階層數的增加而減少。在一個兩階梯水價體系中,一個家庭如果要得到全部補貼,就必須用完起始分段的全部水量。如果用水量在起始分段范圍內,用水越少,則獲得的補貼越少。但那些高收入的用水戶用水量超過了初始分段的水量,他們得到了初始分段數量的全部補貼。這對低耗水量的用水戶顯然是不公平的。
4.階梯式水價偏離了邊際成本價格
上述已經說明,在階梯式水價體系下,用水戶對邊際價格表現不敏感,F在我們把目光放在階梯式水價與邊際成本定價的一致性問題上。當價格反映所提供服務的邊際效益時,可以促進資源的高效利用。邊際成本定價要求對承擔相似成本責任的所有用水產使用相同的單一水價。而在階梯式水價體系中,由于不同階段不等水價,使得不同的用水戶為供水這一相同的服務支付了不同的價格。只有少數用水戶的支付價格與邊際成本相等,大多數則高于或低于邊際成本?梢,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階梯式水價偏離了邊際成本價格,不能為用水戶提供正確的邊際成本價格信號。
五、對階梯式計量水價的思考
階梯式計量水價具有不少優勢,但同時又存在一些不足之處,能否改進階梯式計量水價,使它既保留優勢,又避免缺陷呢,一些專家提出了帶補貼的統一計量水價的水價結構設想。帶補貼的統一水價是對單一計量水價的改進,從實質上說也屬于階梯式計量水價。帶補貼的統一水價采用單一水價計量并計算水費,同時對所有用水戶采取固定的補貼。比如,對所有用水戶用水按3元/t收取水費,并且對每個用水戶每月補貼5t水量或補貼15元水費。這種水價結構相比較階梯式計量水價而言,主要優勢是不僅能為用水產提供可靠的水商品邊際成本,同時又克服了用水戶對階梯式計量水價中的界限價格的不敏感性,為用水戶消費行為提供了有效的、持續的價格信號;不僅實現了公正性的目標,同時還體現了公平性的水商品制定目標。在帶補貼的統一計量水價中,不管用水多少,都獲得同等補貼,解決了低收人家庭的支付能力問題。而且,用水越少,每噸水所獲得的平均補貼越多,這無疑加強了一般用水戶,尤其是用水量少的用水戶的節水積極性。當然,帶補貼的統一水價也存在著確定“起始分段”問題,但是,它的確定適中與否,僅僅影響到用水戶的支付能力問題,對節水的效果沒有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