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今年年內,北京將根據城鎮居民家庭用水量的多少實行階梯式水價,在保障和改善居民生活質量的前提下,按照節約用水的要求,把用水量分成不同的檔次,實行不同的價格。
在美國,不僅早就實行了階梯式水價,還實行了季節性水價,即在不同的季節,水價都不同。夏季的水價比冬季要高。因為在夏季,人們用水較多,水資源顯得緊缺。一項在美國亞利桑那州進行的調查表明,通過在不同季節調整水價使該州的一個中等城市的生活用水量每天減少了80多萬噸。
在我國水資源日趨短缺的今天,實行階梯式、季節性水價是大勢所趨。誰對水的消費量大,誰在用水高峰季節用水多,誰就必須在經濟上付出額外的代價。這不由得使人聯想到了去年初在英國倫敦實行的汽車進城稅。倫敦市政當局規定,從2003年2月17日起,所有在每個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時間進入倫敦市中心8平方公里的機動車,每周需向當局繳納5英鎊的費用(警車、急救車、出租車、公交車除外),此舉旨在用收費這一經濟杠桿治理長期不能緩解的市區交通擁堵問題。同以往只知道不斷拓展道路或用單雙號分日行駛的管理辦法相比,這是一個具有經濟學智慧的政策設計。通過價格分流,讓那些在高峰時段通過城區的車主們付費,從而達到緩解塞車的目的。
階梯式、季節性水價和汽車進城稅,兩者具有異曲同工之處,即都是通過經濟手段來約束人們對稀缺資源的使用,以避免資源被濫用和浪費。事實證明,當水資源、道路資源成為一種稀缺資源的時候,惟有經濟杠桿才能緩解資源的匱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