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價格改革將以市場取向和政府調控相結合:在石油、天然氣等具有競爭潛質的領域,將通過逐步引入競爭機制,讓價格在市場競爭中形成;對水電等部分不能形成競爭的自然壟斷行業,將加強和改進政府的價格監管調控。
廣東的資源產品價格要反映資源稀缺程度。改革要對低收入群體進行補貼,同時要完善稅費。將痛擊惡意炒作資源性產品的行為;水、電、天然氣、土地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早已成為今年廣東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專家粗略匡算,能源提價對廣東將要增加776.16億元的成本壓力。
上周末,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價格協會首次召開了廣東價格論壇,明確表示廣東將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供求關系的價格形成機制,對石油等可貿易性的能源要盡快放開,由市場主導價格;對水電等自然壟斷性能源,政府需要改進價格調控機制。
將痛擊惡意炒作資源行為
——價改將會補貼低收入群體
盡管廣東目前單位GDP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都是全國最低,但與美、英、日、韓等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而且94%以上的能源需要省外調進或進口。省委常委、廣東省常務副省長鐘陽勝指出,廣東的資源產品價格要反映資源稀缺的程度,同時,廣東還將痛擊惡意炒作資源性產品的行為。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畢井泉認為,目前我國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偏低,各類污染成本未通過資源價格納入企業生產成本,而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氣、水資源、土地、電力、煤炭等六個方面,廣東的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需要先行一步。
資源價格放開短期會上升
——每噸標準煤均價或漲兩成
畢井泉強調,改革首先要兼顧各方利益,尤其要對低收入群體進行補貼;其次,改革同時還要完善稅費;再次,改革的創新在于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減少政府干預。
而資源價格放開后,短期內可能會出現上漲的情況。據廣東省價格協會副會長文武漢預測,資源價格改革后,每萬元GDP耗能成本將從2005年的1756.17元,提高到2113.83元,每萬元GDP成本提高357.66元(見附表)。
廣東省物價局局長孫慶奇表示,在改革原則和思路上,價格改革將以市場取向和政府調控相結合,在具有競爭潛質(諸如石油、天然氣)的領域,將通過逐步引入競爭機制,讓價格在市場競爭中形成,對部分不能形成競爭的資源(比如水電等自然壟斷行業),將加強和改進政府的價格監管調控。
此外,首位發言的專家——北京大學副校長、中國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海聞教授指出,對于已經處于競爭市場的資源產品,要盡快放開價格,而仍處于壟斷的石油等領域不僅要放開價格,還要改革機制,打破壟斷。同時,他還提出,資源產品漲價過快對宏觀經濟有不利影響,對廣東而言,若漲得過快也會對廣東經濟打擊較大。
將適當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
各位專家和官員分別就石油、天然氣、水價、電價、土地價格等價格改革闡發了觀點,廣東省物價局有關人士還對廣東擁有定價權的資源產品價格改革提出了思路和原則。
油價:一年內仍將高位運行
畢井泉表示,近期國際原油價格仍然高漲,我國成品油價與國際市場仍有每噸1000多元的差距。中大管理學院教授李善民表示,國際油價一年內仍將在高位運行并間歇性上升,廣東在一年內仍將面臨較高的成品油價。
水價:將適當提高征收標準
省物價局商品價格管理處副處長劉添瑞表示,下一步廣東將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并適當提高征收標準,推進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用水價格改革;加大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利用市場價格機制實現水資源優化合理配置。
電價:將逐步推動競價上網
統一同類型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實行峰谷分時、豐枯季節電價,推動競價上網;以國家在廣東電價試點改革為契機進行輸配電價改革;銷售電價上,將逐步按負荷特性分檔,解決各類用戶電價比價不合理問題,出臺冰蓄冷電價和尖峰電價。
氣價:液化石油氣縮短調價周期
天然氣價格將根據區分電廠與城市燃氣用戶分類定價、區分容量費與使用費,以及同類用戶同網同價的思路,制定廣東首個大型液化天然氣進口項目的定價機制和門站及配套燃氣電廠的上網電價銷售價格,并制定新舊燃氣銜接和用戶燃具改造的收費標準。液化石油氣價格將縮短調價周期、擴大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銷售價格動態管理,民用氣送氣費列入政府指導價。
地價:征地補償將做到同地同價
征地補償將做到同地同價,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利益,并探索征地價格市場化形式;完善基準地價定期確定和公布制度,以基準地價為依據,調控、引導地產價格水平;建立協議出讓土地最低價制度,制止低價出讓國有土地行為;探索國有土地收益金制度,遏制片面追求土地收益的短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