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和加入WTO,價格體系改革的步伐不斷加快。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價格關系是經濟關系的總論,價格問題成為經濟改革的熱點問題。灌區要深化改革適應新形勢、新體制,關鍵是進行水價改革,建立完善的水價形成、調控體系。本文就水價改革與灌區綜合效益的關系進行分析,認為水價改革應建立新水價體系,即采取固定水價和浮動水價相結合的混合水價體系,為灌區管理注入新的活力,使灌區發展步入良性運行軌道,為促進灌區農業結構調整、節水、發揮灌區的綜合效益創造必要條件。
1 灌區水價構成及現狀
1.1 現行水價政策
目前,灌區水價依據《山西省水利工程水費核定計收和管理辦法》、《水利產業政策》和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進行核算,由物價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確定,屬于國家定價范圍。灌區水價測算主要參考灌區多年平均上水量、運行總成本、運行管理費、運行費、大修費、折舊費等,由于是農業灌溉,水價中不允許有利潤產生,要求達到供水成本。供水成本包括工資、水源費、動力費、折舊及大修費、工程維護費、其他直接費、管理費等項目。
1.2 夾馬口灌區執行水價及運行情況
夾馬口灌區執行水價是根據運署價管字(97)第15號文件及運署價管字(98)第108號文件的批復水價(批復水價為斗口以上水價)。供水價格:糧棉作物0.34元/立方米,經濟作物0.38元/立方米。水價主要包括人員工資、部分管理費和工程養護費、電費、支斗渠清淤等費用。目前,以上批復價格占實際供水成本的54%,占實際運行(不含大修、折舊費)水價的77%,艱難地維持著水利工程的運行。
1.3
存在問題
1.3.1
供水價格低于供水成本
根據國家《水利產業政策》第二十條要求,原有水利工程的供水價格在三年內逐步調整到位。1997年批復水價就未達到成本水價,近年來,隨著電價、管理費,工程養護費、人員工資等各項費用逐年上漲,造成生產成本大幅度增長。按實際供水成本測算,糧棉作物價格0.439元/立方米,經濟作物0.518元/立方米,F行水價占實際供水成本的54%,占實際運行水價的77%,嚴重影響了灌區的運行。
1.3.2
配套設施滯后,影響工程效益發揮
由于夾馬口工程興建于60年代,現在已是超期服役,配套設施和渠道老化的老化,失修的失修,不能適應當前工作的迫切需要。加之現行水價一直未到成本水價,水費收入遠遠不能滿足工程配套設施基本維護和完善。雖然改造過程中也采取了多渠道的融資,如爭取國家投資、當地群眾集資等,但由于灌區特有的公益性、社會性等特點,無法吸收更多的投資資金,配套設施不能到位,影響工程的運行效益。
1.3.3
遇有豐水年,職工生活難以保障
水利工程單位屬于公益性事業單位、自收自支。灌區的主要經濟來源就是靠回收水費。由于水價成本不斷增加,收入水費除了支付電費、人員工資和必要辦公費用外剩余無幾,遇到豐水年,灌區風調雨順,加上夾馬口灌區是純農業灌區,不上水管理局就沒有收入,沒有財政補貼,沒有其它經濟來源,灌區正常運營就更加艱難,職工生活難以保障。
2
灌區水價體系改革構想
2.1 水價體系改革的必要性
水價體系的改革是關系著一個灌區整體效益發揮的關鍵因素。在大部分灌區內水費核定和水費計收中存在很多問題,都反映出灌區不按供水成本確定水價,造成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管理經費短缺,收入水費僅能維持人頭經費和日常維護。水價改革不到位,灌區根本談不到維修改造和大整大修,灌區正常運轉步履艱難。
按照《水利產業政策》規定,根據國家的水價政策和成本補償、合理收益的原則。通過水價體系改革。使供水價格調整到成本水價,灌區管理局才能增加經濟效益,充滿活力。從一定意義上講,水費收入就是灌區管理的生命線,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趨完善和加入WTO,水價體系的改革勢在必行。
2.2 水價體系改革構想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中,對價格體制改革分為國家定價、浮動價格、市場價格三種形式、三個階段。灌區水價體系面臨的問題,一方面農業灌溉用水是公益社會行為,體現在為農業服務和補貼,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灌區供水具有一定的壟斷性,工程為國家投資修建,主要服務農業的抗旱增收。因此,灌區供水價格不可能放開實行市場價格。另一方面灌區管理和用水面臨著體制改革、走向市場的趨勢,由國家補貼輸血到自體造血良性循環的過程,作為市場機制核心的價格體系,是最活躍和關鍵的因素。而現行的水價是國家定價的固定價格,這無疑束縛了灌區的改革和發展。鑒于上述原因,筆者認為灌區水價應采取固定水價和浮動水價相結合的混合水價體系,稱之為新水價體系。其中固定水價由物價部門按供水成本批復,浮動價格范圍根據豐枯水年變化、年內供水季節、供水高峰低谷、供水市場、供用水均衡等因素由物價部門確定,由此建立灌區水價形成、調控體系。從而既保證灌區農民利益不受損害,又為灌區利用市場機制進行改革管理提供活動空間。
3 水價改革與灌區效益分析
3.1 水價改革有利于刺激灌區農業效益的增長
隨著水價體系的改革,供水價格不斷調整,促使農業產業結構發生了變化,效益不斷增長。夾馬口灌區92年以前,主要靠政府部門管理,水價便宜,作物種植結構以小麥為主,小麥種植面積70%以上,平均畝產值收入僅800元左右;92年-97年,隨著水價的上調,產業結構的調整,蘋果面積有所增加,平均畝產值達到1000元;97-2001年,供水價格經市物價局批復核定,調到現行水價后,灌區種植比例發生巨大變化,以棉花、蘋果、經濟林等高效作物為主,小麥僅占7.5%,平均畝產值達到1800元?梢钥闯,通過水價杠桿作用促使農民進行高產值作物品種調整,促進了農業效益的增長,加快了農民脫貧致富的步伐。
3.2 水價改革有利于提高水利工程單位運行效益
從體制上看,水利工程單位屬于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若水價不能到位,回收水費只能夠支付管理人員工資,工程單位就沒有什么經濟效益,利益可講。水價體系改革和逐步調整,可以大幅度增加工程單位水費的收入,使經營單位有了周轉資金和主動權,能夠在保證職工隊伍穩定的前提下,對工程維修養護、除險加固,使工程進入良行運行軌道。因此,只有合理提高水價,才能使灌區工程經濟效益增加,更好地促進灌區水利的發展,提高灌溉的保證率。
3.3 水價改革有利于灌區灌溉調節管理
新水價體系的形成,灌區管理單位掌握了供水主動權,有利于用水市場的管理。例如夾馬口灌區近年來,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主要以經濟林,棉花、蘋果為主,小麥面積非常少,春、夏澆用水集中,冬澆用水量極小。這就給工程單位提出了新要求。在作物需水季節,在較短的時間內要集中、及時、足額供水。這樣到了用水高峰期,灌區用水市場比較混亂,經常出現為爭水吵鬧、打架等惡性事件。如果利用新水價體系,就可以緩解這一矛盾,在用水集中,緊張的情況下,水管單位可以利用浮動水價來適當抬高水價,減少用水需求。在用水低谷的情況下,水管單位可以適當下調水價,鼓勵農民用水,調動用水者的積極性,既能穩定用水市場,又能利用調峰水量擴大灌溉面積。
3.4 水價改革有利于促進灌區節水改造
水價低廉,會造成群眾用水浪費,節水意識淡薄,節水積極性不高。如果利用新水價體系的浮動水價,對不采取節水措施的向上浮動水價,對于有節水投資的用戶,水價向下浮動,以水價杠桿促進灌區節水改造。一方面促使水管單位提高節水意識,可以從軟件和硬件上最大限度的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一方面群眾從思想上認識到了水比較貴,增強了節水意識,進一步促使農民加大田間工程和平整土地的力度,節約用水,向節水灌溉、科學灌溉方向發展。
3.5 水價改革有利于使灌區管理逐步市場化
由于灌區具有壟斷性和公益性,水作為一種特殊商品,使灌區管理逐步由工程管理向經營管理轉變,形成了水管單位和用水戶共同參與一體化的管理體制。價格完全按照商品的價值規律實現市場調節,工程單位就是商品的生產和經銷單位,農民就是水商品消費者,享有消費者一切合法權益。工程單位和農民是市場需求的雙方,通過浮動水價可以找到均衡水價,工程單位和農民都樂意接受。合理確定水價,以量計費,使水商品進一步進入市場化運行,從計量、服務、到收費等過程都體現市場經濟的特點,使灌區管理逐步市場化,步入灌區和農民水乳交融共同發展的良性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