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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價調整加速,改革路線圖漸

時間:2009-04-23 來源:南方周末 作者:

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13日在京表示,今年中國將加速資源產品價格調整,其中包括水價和治污成本將提高。

8月13日,2008北京國際新聞中心就“中國水資源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召開中外記者集體采訪招待會,胡四一在會議間隙表示,隨著水務市場化進程推進,水價越來越與經濟發展水平相聯系,“部分水價偏低地區今年有可能調高水價。”

此前,建設部在報告《城鄉缺水問題研究》中指出,水價的上漲空間應該超過200%。

分析人士認為,結合今年2月開始實施的《水量分配暫行辦法》,水價市場化改革路線日漸明晰。

十三個貧水國之一

我國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2.8億m3,位居世界第6位,但人均水資源2200m3,不到世界人均占有水量的1/4,名列世界第121位,是世界十三個貧水國之一。

目前,水資源緊缺的另一面是用水量持續增長,缺水形勢日益明顯。據水利部水資源司司長高而坤在“中國-西班牙水論壇”上透露,在正常情況下全國年缺水總量為300億-400億立方米,每年有1億~3億畝農田受旱,669座城市中有400余座供水不足,在32個百萬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中,有30個長期受缺水困擾。

建設部就《城鄉缺水問題研究》課題發表研究報告提出,根據國外一些資料分析,只有水費占家庭收入2%以上時,居民才會關心用水量,達到2.5%時,居民會重視并注意節水。2006年,35個大中城市的水費支出僅占可支配收入的1%,相當于國外平均水平的一半。

水價不能反映用水真實成本的原因是與“水”沒有市場化相關的。2002年新《水法》頒布實施后,水資源管理已經全面實施了取水許可制度。但在實際上,水在跨行政區域之間還沒成為一種真正可計量交易的商品,多用一點少用一點,經濟成本沒有任何區別。

贊成水價改革的經濟學家認為,“水”不能市場化導致水價不能反映用水的真實成本,加上河流流域與行政區域的交錯,“水”不能作為商品在富余與短缺地區之間充分流通,限制了用水效率。

水價市場化改革

從2005年開始,水價改革正式被提上日程。

2007年6月,國家發改委公布了《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兑巹潯方ㄗh逐步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并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

《規劃》主要提出兩點:第一,建立國家水權制度,明晰初始水權,完成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第二,逐步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對城市供水公共管網覆蓋范圍內和地下水嚴重超采的地區,應加大水資源費調整力度,并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價格,全面開征污水處理費。

《規劃》為水價改革提出了明確的調整方向。

2007年12月,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在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閉幕式上表示,2008年將合理調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價格。

此后,部分缺水城市相繼提高了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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