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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環境污染事故為何頻發?

時間:2010-09-14 來源:南風窗 作者:蘇楊

這種情況在我國還是普遍現象,如2006年國家環保總局的調查顯示,總投資近10152億元的7555個化工石化建設項目中,81%布局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區等環境敏感區域,45%為重大風險源。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現象,很簡單:地方要發展經濟,招商引資中只求快上大上項目,產業部門對項目安全選址考慮得少,規劃部門則和環保部門缺少溝通,這樣密不可分的工廠和居民區,結果只能是一損俱損。國務院公布的“十大產業振興規劃”之一《石化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中,明確了要“優化產業布局”。這要落到實處,以后環保部門的壓力就小了,“大污”也不一定成“大害”了。

環保的大是

而環境管理不到位,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也是新聞媒體經常曝光的。盡管通常大企業的環境管理遠好于小企業,污染治理也因為規模效益而成本比小企業低,但許多小地方的大企業卻因為是地方政府事實上的衣食父母,就有了凌駕法規之上的特權,“掛牌保護企業”等牌子就是這種現象的寫照。也是7月出大事的大企業“紫金礦業”,就一直有“父母官”在當其保護傘。紫金礦業違法排污,絕對不只是7月這起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偶然現象,而是常態:其金礦生產中系統循環利用不能完全消化的、后期處理困難的廢水,一直以來的做法是將其直接排往汀江。只不過,以往的排污都是細水長流,且每次發生小污染事故,縣里就會分解任務,由每個單位負責解決不同的問題:例如有的單位負責協調網站關系,保證網絡上關于紫金礦業的消息都是“正面的”。這種事情不是個案,小地方的大企業,總能找到“要統籌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關系”、“要在搞好環境保護的同時不耽擱生產”這樣的說法。于是,許多地方就形成了大企業“小污易成大污”的“制度環境”。

這種地方保護,其實是地方的經濟增長保護傘,作為地方政府下屬的環保局的胳膊很難扭過大腿,前幾年發生的環保局長向上級部門舉報污染已經反映了“胳膊的無奈”。僅僅靠環保部垂直管理的幾個區域督查中心是不行的,畢竟這幾十個人沒有監測手段、耳目不靈。

那靠什么呢?在目前我國社會中間組織發育不夠、且有的地方政府政績觀尚未轉變到科學發展軌道上的情況下,公眾參與就不僅需要、而且必要了。公眾參與的力量到底有多大,可以看廈門PX事件,它生生壓倒了地方保護,大企業的布局被民意調整了。而對地方保護對付環境保護造成的環境管理不到位,最近也由NGO介入并成功地對這些企業施加了壓力:由公眾環境研究中心《2010IT品牌供應鏈重金屬污染調研》報告發布顯示,珠三角地區長久以來受重金屬污染的狀況沒有得到緩解,IT行業的重金屬污染出乎意料地給這一地區帶來了嚴重后果。其中,一些重度污染企業借助大型供應商甚至是上市公司對國際知名IT企業供應產品。這個報告,對這些多年來“享受”地方保護的企業施加了很大壓力,至少說明了,在今后的中國,環保的漏洞會越來越少,至少這些體量大的企業漏不過去!

從規律和制度成因方面總結大企業出的大事,讓我們可以明白環保的大是所在:在公眾參與的助力下,通過產業合理布局和合理規劃避免居民區變成雷區,并積極加強環境管理。這些方面的大是大非處理好了,就不用像防賊一樣防著企業排污——偶爾有小偷小排的也掀不起大浪。而那些大企業,既然樹大招風,就應該方方面面都做出表率。要是也像有些中小企業一樣,養成偷奸;牧晳T,或者仍然延續老舊工藝,都可能船大掉頭難,這種情況下偶然就成為必然,且因為必然的規模大,很可能給企業帶來的就是必然滅亡。

也許,再過幾年,我們的經濟實力進一步增強,民意的影響進一步增大,重污染企業的生存環境就會進一步“惡化”,那時開始對企業而非民宅大肆“拆遷”,我們才可能真正全面迎來宜居環境,才可能真正避免大企業再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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