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省環保部門提出,將在企業中實施“污水深度處理示范工程”。
何謂“污水深度處理”?省環保廳科技處副處長潘良寶這樣解釋:就是在達標的基礎上,采用適當的方法,進一步去除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提高和保證水質,直到回收再用。比如說,某個行業,國家規定COD達標排放標準是100,現在要求將它處理到50甚至更低。
而在一些企業看來,這個新政似有“超前”之嫌:一般來說,企業排放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達到了國家的排放標準,就是政府允許的“合法排污”。不可否認的是,雖然環保部門不斷加強環境執法力度,但目前企業污染物排放不能持續穩定達標的現象仍然存在。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我省為何要推進這項“更為嚴格”的工作議程呢?一個重要原因是:來自現實排污壓力的倒逼。
“畢竟,合法排污不等于不排污。”省環保廳副廳長趙挺解釋說,江蘇,尤其是蘇南地區,企業數量多、密度大,即使全部達標排放,污染物排放總量也是相當驚人的;而按照國家節能減排的約束性指標,“十一五”期間,我省COD排放量要下降15.1%。在這個5年當中,新上馬企業和項目是不可避免的,就這些企業和項目本身來說,不增加一點排污也是不可能的。因此,這個15.1%實際上是指,首先要把增量部分產生的污染全部消化掉,然后再下降15.1%。換句話說,實際操作中要減少的COD遠遠超過15.1%。
在這種情勢下,首先是要繼續加大違法排污的打擊力度,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同時,根據江蘇水環境容量極為稀缺的現狀,向科技要減排空間,對污水進行深度處理就成為當務之急。
趙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堅定地表示:“江蘇謀求對污水進行深度處理迫在眉睫,最好能做到回用于生產過程中。”
實踐證明,對污水進行深度處理直至回用于生產,也是可行之舉。記者在落戶常熟的造紙跨國企業“芬歐匯川”看到,造紙廢水經過沉淀、曝氣等一系列深度處理后,最終流出來的,是類似自來水一樣的清水。在與市環保局聯網的COD在線監測儀上,跳出數字:“26.2”,而國家標準是“100”(單位均為毫克/升)。
不惟跨國企業,國內民營企業中,也出現了深度處理的先行者。吳江恒宇紡織染整有限公司投資1400多萬元,全套引進意大利的污水深度處理設備,對污水處理分兩步完成:第一步,是將印染廢水的COD處理到100毫克/升以內,做到達標排放;第二步,是將部分已經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水繼續處理到40毫克/升左右,從而可以回用于生產。
企業環保工程師張有根告訴記者,恒宇每天產生的印染廢水為3000噸左右,但是環保部門核準的排污許可量只有1200噸/天。因此,他們首先對3000噸廢水進行達標處理,然后再對其中的1800多噸進行深度處理,使之全部回用到生產過程中。這樣,企業的產能沒有下降,而實際排放的污水量卻下降了一大半。
“目前,吳江的印染廢水,只有恒宇能夠處理到回用于生產這樣的程度。”吳江市環保局表示,吳江要把印染行業“污水深度處理”和“中水回用”作為削減排污總量的重要手段,在全市逐步推廣。
據介紹,為進一步削減水污染物,改善水環境,在推廣污水深度處理方面,我省準備采取“步步高”的做法——首先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全社會樹立珍愛環境的意識;第二步是面向科研單位招標,尋求污水深度處理的方法;第三步是選擇企業做試點,將科研成果轉化為實踐;第四步,如果可行,即在企業中進行推廣;第五步,提高污染排放的地方標準,使之成為強制性要求。
當然,要做好這項工作并不簡單。環保部門希望廣大企業,特別是骨干企業,增強環保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充分挖掘自身內在動力,為全省的污染減排和水環境質量改善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