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美國主持召開了全球主要經濟體能源安全與氣候變化會議。這是16年來首次由美國召集的氣候會議。在這次會議上,美國號召全世界“超越《京都議定書》”,像反恐和控制疾病流行那樣,各國集體行動以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不過,國際輿論普遍認為,美國此舉還是在重彈老調,仍然不愿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義務。
美國召集的氣候變化會議恰值聯合國氣候變化高級別會議之后。一周之內在美國舉行兩個高級別氣候變化會議,不僅凸顯了人類應對“后京都時代”巨大挑戰的迫切性,也為美國提供了在這個重大問題上發揮重要作用的機會。但與聯合國大會強調的實行強制性減排原則不同,美國宣稱,此次會議的目的是在全球主要排放大國間達成共識,允許各國制定各自的減排政策。布什的環境顧問康納頓對此的解釋是,“我們的哲學是每個國家都有權力制定自己的政策”。
其實,在冠冕堂皇的所謂美式哲學后面,是美國對《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的不認可。擔心發展中國家“占便宜”以及自身經濟發展受到限制,這是長期以來美國作為第一排放大國拒絕簽署《京都議定書》的主要原因。美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總量的1/4以上,而人口僅占全球總人口的4.5%左右,但美國政府非但不愿反思如何改變目前的經濟增長模式,使其不再嚴重依賴于溫室氣體排放量較高的石油等化石燃料,反而認為,在廣大發展中國家不承擔強制減排的義務之前,美國也不應接受具體的減排目標,因為設定減排目標會導致美國在與發展中國家的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
然而,美式哲學很難為國際社會所接受!肮餐袇^別的責任”體現了公平的原則。據國際能源機構統計,自工業革命開始后的200多年來,美國與歐洲等發達國家累計排放的溫室氣體占全球現有溫室氣體總量的一半以上。這些發達國家當然應該在解決全球氣候變暖問題時承擔比發展中國家更大的責任與義務。在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發展中國家在承擔發展經濟、消除貧困重任的同時,還在客觀上承受了發達國家轉嫁過來的環境代價。從這一點看,發達國家理應承擔更大的減排責任。
對于這次美國召集的氣候會議,輿論更多把它視為布什政府繼今年5月提出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戰略后,為擺脫國內國際被動局面的又一次“公關秀”。其高調的言辭背后,依然是虛幻的承諾。白宮為“后京都時代”開出的應對之策本質上是一種自愿原則。在美國,這些對策主要體現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燃油經濟性、獎勵節能家用電器、節能建筑等。這些措施無疑是有益的,但單靠自愿減排根本無法達到《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美國減排目標。美國具有技術優勢。隨著節能技術的不斷發展,美國完全能夠在達到《京都議定書》規定的減排標準的同時,實現經濟發展!都~約時報》認為布什政府的“公關”效果,不過是更加凸顯了美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的孤立處境。
沒有美國這個排放大戶參與,任何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都難以實現。美國承認全球氣候變暖的嚴峻挑戰,而且自封為世界“領導者”,似乎希望在這個攸關人類基本生存的大問題上帶頭行動。但如果總是口惠而實不至,最終恐怕會招致更多的責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