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政府發布的《上海市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將節能降耗責任和成效納入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目標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體系中。
《實施方案》明確要建立強有力的節能減排領導協調機制和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實行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上海市、區縣兩級政府將在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采用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高效節能產品和節能新機制推廣、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和污染減排監管體系建設等。將把政府各項節能減排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節能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建筑交通節能、可再生能源開發等。進一步加大財政基本建設投資向節能、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傾斜力度。
據悉,上海將從源頭上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從嚴控制鋼鐵、電解鋁、銅冶煉、鐵合金、電石、焦炭、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投資項目,建立完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制定實施上海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