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
為使采集的水樣具有代表性,能夠反映水質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變化規律,必須確定合理的采樣時間和采樣頻率,一般原則是:
(1)對于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樣不少于6次;采樣時間為豐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樣兩次。流經城市工業區、污染較重的河流、游覽水域、飲用水源地全年采樣不少于12次;采樣時間為每月一次或視具體情況選定。底泥每年在枯水期采樣一次。
(2)潮汐河流全年在豐、枯、平水期采樣,每期采樣兩天,分別在大潮期和小潮期進行,每次應采集當天漲、退潮水樣分別測定。
(3)排污渠每年采樣不少于三次。
(4)設有專門監測站的湖、庫,每月采樣1次,全年不少于12次。其他湖泊、水庫全年采樣兩次,枯、豐水期各1次。有廢水排入、污染較重的湖、庫,應酌情增加采樣次數。
5)背景斷面每年采樣1次。
地下水質監測方案的制訂
相對地面水而言,其流動性和水質參數的變化比較緩慢。地下水質監測方案的制訂過程與地面水基本相同。
調查研究和收集資料
(1)收集、匯總監測區域的水文、地質、氣象等方面的有關資料和以往的監測資料。例如,地質圖、剖面圖、測繪圖、水井的成套參數、含水層、地下水補給、徑流和流向,以及溫度、濕度、降水量等。
(2)調查監測區域內城市發展、工業分布、資源開發和土地利用情況,尤其是地下工程規模應用等;了解化肥和農藥的施用面積和施用量;查清污水灌溉、排污、納污和地面水污染現狀。
(3)測量或查知水位、水深,以確定采水器和泵的類型,所需費用和采樣程序。
(4)在完成以上調查的基礎上,確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并根據地區特點與地下水的主要類型把地下水分成若干個水文地質單元。
采樣點的設置
由于地質結構復雜,使地下水采樣點的設置也變得復雜。自監測井采集的水樣只代表含水層平行和垂直的一小部分,所以,必須合理地選擇采樣點。目前,地下水監測以淺層地下水(又稱潛水)為主,應盡可能利用各水文地質單元中原有的水井(包括機井)。還可對深層地下水(也稱承壓水)的各層水質進行監測?紫端缘谒募o為主;基巖裂隙水以監測泉水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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